客户接待制度
1、 接待顺序:A-B-C-D-E-A-B-C-D-E
2、 客户有效期:自接访之日起计算5日内,如期间回访客户,有效期自回访当日计算顺延5日,循环成立。
3、 若A接待老客户时恰好有新客户来访,则跳过A由下一位人员B接待,A接待老客户完毕后继续接待新客户;若A接待老客户完毕后没轮过自己,则继续接待新客户;
4、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而技巧地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及其他销售员是否接待过,若是其他同事的老客户应技巧而得体地引给其他同事;
5、 如客户一进门说明是来办事的,如谈业务、找人、谈广告等,不算有效客户,除此之外,一律算有效接待;
6、 当轮到接待员接待新客户时,但此接待员不在现场或忙于其他工作情况下,则顺延下一个同事接待;因公事的此接待员回后继续接待,因私事的跳过不再接待,但必须在当天补接待名额,过期不补;
7、 如发现恶意不接待无意向客户的情况,罚款50元(现付,有百分之六十的同事投诉,投诉成立,如两人在场一人投诉,投诉成立);
8、 老客户来或带新客户来时,原接待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应由本组最后一名人员义务接待,不准私自介绍自己谋取利益;
9、 如在销售中心接待已成交的老客户,又有新客户来,如果轮到本接待员,可同时接待新、老客户。
10、 如发现恶意修改《客户来访记录》者,罚款100元(现付,有百分之六十的同事投诉,投诉成立,如两人在场一人投诉,投诉成立),且客户归属原销售人员;
11、 恶意轮空接待的算抢客户,罚款50元(现付,有百分之六十的同事投诉,投诉成立,如两人在场一人投诉,投诉成立。) 12、 如发现有恶意涂改损坏《存档客户表》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3、 恶意跟踪其他接待员的客户,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 置业顾问有义务相互协助成单,成单后业绩不进行分配; 15、 客户判定及业绩归属以项目《客户来访记录》为依据,先接待并完成登记,成交后计该置业顾问个人业绩;
16、 中午及晚上值班接待客户的属额外接待,不计接待名额,但属有效客户,若值班人员全部接待客户又有客户来访,则按原接待次序接待客户;
17、 如在业绩归属问题上发生争议,由销售经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格林枫景销售部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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