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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工作总结

2020-04-25 来源:乌哈旅游


201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2011年,审计部认真贯彻集团公司2006年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出了年度工作思路,制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全面履行了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各方面工作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一、本年度审计指标完成情况

——财务审计方面,本年度实现了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风险管理审计的转变,全年审计项目14项,覆盖了公司所有分厂、分公司及子公司及参股单位,审计资金总额160675.26万元,审出不实利润417.9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0项,采纳61项,审计建议采纳率达到87.14%;全面完成物装公司下达的年度审计计划;

——基建工程审计,全年审计基建项目178项,审计金额2998.93万元,审减额204.91万元,审减率6.83%,比公司下达任务指标3%节约3.83个百分点;

——物资采购审计,全年审计合同3333份,审计金额141415.46万元,审减额3645.92万元,审减率2.58%,比公司下达任务指标1%节约1.58个百分点,全年参加设备采购、维修合同、验收审计32项;

——人均取得直接经济成果539.85万元。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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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集团公司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审计部确立了“提高审计认识、强化审计监督、实现三个转变、拓展审计领域”的主导思想,各项审计业务都以突出重点、深入深化为工作方针,以实现有效监督、服务生产经营为目的。依此为指导制订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保证了审计的各项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开展年终效益审计,保证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2011年1-2月份,我们审计了公司14个生产分厂和5个销售公司,以各单位的在产和存货为切入点,一家家现场清查,对成本进行实质性测试,对各分厂之间的结算按照产品跟踪抽查检验,查看是否存在假结算现象。各单位年终向公司上报的经营成果报告,都必须经过审计部审核签认,审计部不予认可的经营成果,不予兑现。经过审计,共审出上报不实利润417.96万元,对审计发现的发出商品核算不规范,各单位之间人为调节利润,部分单位材料占用较多,销售单位合同执行存在漏洞等12条问题提出了管理和整改建议,大部分问题在本年得到了整改。

(二)拓宽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 2011年审计部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4项,其中人力资源部委托离任审计项目3项,领导干部届中审计项目1项,审计处级干部4人,审计发现问题15个,主要是费用控制不严、内部投资管理、生产物资管理不规范、预付账款往来科目存在长期挂账、应付帐款--暂估材料款金额较大,而且存在多年无动态现象等现象,提出建议14条,采纳14条。经过审计,为3名离任同志解除了在原单位的经济责任,为接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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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了经济界限;为1名在职同志的阶段性经营成果的经济责任进行了界定。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本年度审计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推向了更高的层次。

一是在审计质量上,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操作标准,确保项目的高质量。二是审计的范围涵盖了经营者责任的所有方面,确保评价的中肯;如在对xx厂厂长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我公司内部投资的计划和财务核算等权力由公司控制,以前的离任审计基本没有涉及,但在今年审计中,我们认为,单位负责人作为投资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在投资项目的管理、质量控制上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对xx厂厂长届中审计中,全面审核了其三年期间具体负责的炉外精炼技术改造、2台32/10T电动双梁起重机、铸钢5T电炉循环水改造、砂温处理设备、分厂办公楼装修与改造等40个投资项目,金额达352.64万元,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没有按照管理的要求明确区分基建修缮和设备维修,对分厂历年来发生的内部投资无管理台帐、部分项目立项—招标—合同—预算—竣工验收—决算流程等环节缺少部分资料等问题。

三是在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加强了任期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使经济责任审计从事后的查错纠弊向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转变。

(三)传统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提高审计业务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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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的整合,公司财务实现集中核算,基建工程和经济合同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各项业务的常规性审计也日趋成熟,为有效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果,审计业务全面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变,今年共组织以风险管理审计为主的审计项目5项,1个内部单位,1个三产单位,1个参股单位和1个关联方,以上被审单位的多样性也体现了我公司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尤其是对与我公司有交易往来的关联方的审计,防范外部风险,充分体现了审计延伸的理念,xx公司经营情况调查2项、xxxx医院经营管理审计、某地代储代销库存管理审计、XX实业公司经营审计;审计发现成本核算、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层次的问题17个,提出审计建议11条,采纳9条。

从开展的风险管理审计的效果看,审计部门取得的成绩是十分可喜的。首先,摆脱了以往以财务、以帐本为主的审计方式,审计的视野更加开阔;其次,风险管理审计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审计提供的管理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尤其是对xx公司的审计,为我公司制订关联方交易价格、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决策参考。再次,风险管理审计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欢迎,xx医院、xx公司、某地代管库等单位或部门都对认为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或组织董事会专题研究,或组织管理层探讨,都对报告给予了高度重视,改变了以往传统审计中“消极对抗”的作风。

(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本年度,审计部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了专项审计。7月份,就上半年各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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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反映较多的单位经济指标合理性、公司内部结算、奖金分配、新定额运行等热点问题,我们实施了专项审计,提出了审计建议8条,向领导提交了审计报告,最后经公司专题会议圆满解决。9月份,对新设立的xxxx合资公司的开办费用、注册资本到位等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外方投资额20美圆未按要求到帐,要求xxxx公司催办,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五)加大内控审计幅度,防范经营风险

审计部本年度和其它部门联合开展了《自用资源使用和管理》专项内控审计1项,考虑审计资源和我公司实际情况,我适时的把内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等项目相结合,让内控审计体现在所有审计项目中。本年度共发现内控问题14个,其中设计层面2个,执行层面12个,初步探索了审计模式,为逐步开展规范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打下了基础。

(六)狠抓基建工程审计,节约基建投资成本

基建工程审计是严把资金审查关口,减少企业资金流失,加强投资控制的重要保障。2011年,审计部对xx分厂装修改造工程、xxx社区改造工程、xxx办公楼改造装修、xx办公楼及屋面工程、xxxx扩建工程等178个基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对大部分项目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抽查,在审计中,审计人员严把合同和标的审计关、施工现场签证关、工程结算审计关,重要项目都经过充分探讨。通过审计,发现工程量不实、材料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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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重复计算,签证变更与实际不符、计算错误、高套定额,隐蔽工程高报等问题,审减额达到204.91万元。

本着切实为公司负责的原则,为搞好xxx生产线竣工决算审计和文体活动中心改造竣工决算审计两个大项目,审计部采取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从审计结果看,效益突出,仅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审减63.91万元。

(七)服务公司生产经营,采购加强事前防范

今年,我公司计划生产xx90套,xx500台/套,物资采购量非常大,审计压力也很大,仅招标采购就有234次。为更好的服务生产,服务经营,物资采购审计的工作原则是:质量优先、确保生产;货比三家、降低成本;打破常规、提前介入;出口为重,特事特办;统筹规划,着眼全局。按照这个原则,招标采购物资把好招标关,招标会上就把工作做好做透、不留隐患;生产急需的物资要求采购部门事先通报审计部,审计部先行开展询价、调查等审前工作,给以后审计减轻工作量和流出时间,采购审计工作缩短了审计工作周期,为组织生产赢得时间;下半年我公司生产所需主要物资钢材价格回落后,我要求审计人员对钢材采购审计适当从紧,并向采购部门建议对加大采购量,降低采购成本,后半年钢材采购两明显增大,节约了资金成本;在出口配套件审计上,审计把质量放在首位,HSE审计放在首位,不刻意追求审减额,不为自己出成绩着想,因为小利益可能隐藏着大损失。

(八)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成果转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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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整改的项目,审计部在本年度持续跟踪后续处理结果,以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争取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维护审计的严肃性。“上半年经营情况审计”公司组织了专题会议讨论,并以《关于协调公司上半年经营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落实;“xxxx中心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某地代储代销库库存管理审计”中提出的问题,集团高层也给了重要批示,审计部正在跟踪落实情况;对xx公司在3月份审计后,于9月份又进行了后续跟踪审计;公司作为xx医院大股东,审计部受医院监事会的委托,对其2010-2011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报告得到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全面认可,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条拿出整改办法,与审计人员探讨确定。今年,所有审计项目审计部都下发了“审计整改跟踪单”,被审单位将整改意见反馈回审计部,确保审计成果落到实处。

三、无法在报表中反映的审计情况及审计成果

本年度,我公司在除审计内部单位外,很大一部分审计工作量都利用在了参股公司、三产企业和关联方的审计业务上,实业公司属于我公司三产企业,由于业务萎缩,现在仅靠十几间门面房维持经营,在今年为其进行的经营审计中,我们共审出历年潜亏393.92万元,实业公司根据我们的审计报告准备注销企业。

xx医院改制后,我公司作为参股方,其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投资收益,况且作为原企业医院,原职工整体带资分流,与本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稳定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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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在某种意义上,我公司帮助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责无旁贷。因此,审计部接受医院监事会委托对其2年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出不实利润136.42万元。

xx公司作为我公司主要协作商,我们就地审计了其与我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成本(我公司按成本加成定价原则向其购买产品)情况,发现其有多转销售成本的倾向。

四、管理工作

在搞好审计专业工作的同时,审计部在促进本部门管理规范化方面也做了跟多工作。 (一)优化业务流程

以公司争创全国质量奖为契机,组织审计部人员对2003-2006年的所有文件、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整理,根据审计文档规范管理,并对三年期间的审计成果进行了分析,总结了三年来的审计工作成绩与经验,根据分析,对审计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完善了审计项目责任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规范项目审计,提高审计的效益,审计部制订了《基建工程项目结(决)算审计实施细则》、《投资(设备)项目审计办法》、《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初步完善了审计业务制度体系。

(三)实施清查盘点

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的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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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负责实物清查专业组,时间短,任务重,审计部高度重视,和其他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协调,组织召开了本专业组工作会议讨论,并请邹总做了工作指示和指导。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人员构成并分了3个小组,顺利完成了全公司16个单位和xxxx分厂的实物现场清查盘点工作,并就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向2006年年终清查盘点办公室提交了专题报告,完满完成了清查盘点任务。

(四)总结审计经验

根据以往年度的审计项目,对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或经验,面临的困难,下一步开展审计工作的打算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总结,形成了书面总结报告。

(五)重视员工培训

本年度分别组织审计部门的同志参加了集团公司和物装公司组织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培训班”、“财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陕西省内审协会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本部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公司审计工作信息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觉得在以下方面需要改进和提高: 一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审计资源不足,虽然本年度完成了审计计划规定的审计项目数量,但中途调整的审计项目较多,占到了年度审计计划的30%以上,以后要加强审计计划制订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工作有所松懈,部分职能部门同志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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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制度,有的标的发出的邀请没有针对性,有的标的评标没有客观准确的标准,审计部门在这些方面监督力度不够。

三是由于业务水平的局限性,审计部同志在工作中对一些审计方法和审计技术运用不熟练,许多审计项目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四是审计项目三级复核不彻底,由于专业因素限制,审计项目多级多级复核存在困难,加大了审计风险,影响了审计质量。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搞好审计制度建设,争取在明年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审计业务监督控制体系,使审计业务有章可循。

二是要实现审计手段现代化。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给审计工作开创了新思路,如何通过计算机软件实现审计现代化,是内审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一年的学习和测试,审计部要在明年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

三是按照xx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搞好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将审计重点有查错堵漏向内部控制审计延伸”的审计工作工作思路,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是对我公司今年新成立和改制的xxxx公司、xxxx公司、xxxx厂立项,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审计,以督促建,帮助以上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和内控建设。

五是开展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对公司近三年由集团公司、物装公司计划投入和企业自行投入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六是基建项目审计试行项目管理和全程参与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对于投资大、规格高、公司和职工关心的项目要做到有资料,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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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加强设备采购审计,对投资额大、数量多的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要采用项目管理式审计,将设备采购全面纳入审计的监督之下,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八是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方针,集中精兵强将把重点项目审深审透,争取审出一些拳头项目来,抓好重点审计项目、优秀审计项目,带动整个审计业务上台阶。

xxxxxxxxx审计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圳光韵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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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 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为独立部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 员会领导。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 人员。设专职审计部经理1名,为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 免。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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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 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 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 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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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系。

第十六条 公司审计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 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 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 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 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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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 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常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 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 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十八条 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 重点和公司领导的部署,组织安排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审计工作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 务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 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十九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

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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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七)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八)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 审计;

(九)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

(十)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 作底稿中。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 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审计部应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 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方 可进行。

各种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为: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 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

审计档案除公司审计部工作需要、相关的信息披露需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强 制查阅需要之外,对非相关人员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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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 在审计管辖的范围内,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有: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 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三)审核会计报表、账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 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四)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部门的例会;

(五)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已经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七)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封存有关资料、冻结资产等必要的 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 益的建议,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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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公司发展需要和董事会的部署, 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内审部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 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内审部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被审计 部门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 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审计部应当将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 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 实情况。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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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 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应在大额的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 计。在审计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资金往来方是否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

(二)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是否按照审批内容签署了交易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

(四)是否存在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使用的情况;

(五)是否设立重大资金往来监督专项小组,对公司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 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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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 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 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 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 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 适用)。

第三十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四)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 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 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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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 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三)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四)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五)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 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二)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 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 用);

(四)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 确;

(五)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 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六)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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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 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第三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 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适用情况

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

(三)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四)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 见(如适用)。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在 审计业绩快报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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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四)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五)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第三十五条 审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 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 报告制度;

(二)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 披露流程;

(三)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 保密责任;

(四)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

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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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如适用);

(三)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的有关措施;

(四)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情况(如适用);

(五)本年度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 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三十七条 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 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 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 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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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

第七章 奖惩

第四十条 审计部对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 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公司应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各部门、控 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十一条 审计部对公司相关部门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 向董事会提出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审计部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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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 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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