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定罪标准:
1、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十分复杂,只能是有自然人才能构成此罪,并且也对自然人的身份作出了要求,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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