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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集体户口的条件

2023-12-20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关于单位开集体户口申请办理条件有两种: (一)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 (二)到你现在集体 户口所在地 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落户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它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 在本市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凡是符合我市户口迁移政策,在海口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在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 后,可以把户口登记在本单位的集体户上。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立户申请及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户口管理的介绍信。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的营业执照。 3、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4、单位的《 房屋所有权证 》。 集体户口的开立各地有不同的细则规定,但大体上是这样的一.办理集体户口具备条件:1.单位员工20人以上,其中有6人以上户口须迁入集体户口。(若只有两个招调工指标)2.单位有专人负责集体户口管理,并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3.单位有稳定的办公场所或员工宿舍。二.须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签名的申请书;2.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3.本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员名单;4.单位员工宿舍或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属于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员工入户集体户口所需提交材料:1照片(身份证)回执2调令(招工的只有二、三联)3迁移证4入户指标卡。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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