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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处理检验作业指导书

2021-10-27 来源:乌哈旅游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抽检

1.0

氧化膜厚度

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应低于 4 μm

测厚仪

1 、 具有银白色细致的漫反射外观,色泽均匀

颜色光泽 2 、 表面对阳光没有明显的反向作用,不允许

有彩虹色,面板类零件之间不允许有色差 挂具印应安排在 B 级表面。对于惟独 A 级表

挂具印 面的零件,其挂具印应位于边角位置,并要

求其大小控制在 S≤1.0 且 P≤2

1、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2、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 S≤1.0 且 P≤2 水印

3 、 其它结构件内部表面 S≤3.0 且 P≤2 1、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2、 其它结构件外表面 W≤0.3 、L≤20、H ≤0.1 且 P≤3 或者 W≤0.3、L≤40 、

划痕 H≤ 0.1 且 P≤1

3、 其它结构件内部表面 W≤0.3 、L≤20 且 P≤3 或者 W≤0.3 、L≤40 且 P≤2 或者 L ≤80 且 P≤1

1.外部表面每 100*100 范围内 1 处缺陷面积 S

小凹坑

﹤ 1.0;内部表面每处缺陷面积 S ﹤ 2.5

1.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每 100*100 范

围内 S≤0.3 且 P≤1

凸起颗粒 2. 其它结构件外表面每 100*100 范围内 S≤

0.3 且 P≤3 或者 S≤0.5 且 P≤2 或者 S≤ 0.7 且 P≤1

异物脏污 不允许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1 、 原则上,不提倡拉丝。表面缺陷的消除可 采取拉丝,但要求拉丝后整个表面纹路均 匀,所形成的表面粗糙度 Ra 不大于 1.0 μ

全检 拉丝 目测

m 。分开包装,

2 、 客户有要求不接受拉丝现象的不允许拉丝

3 、 安装板拉丝摆布配套

1 、有签样或者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

其 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者技术要

求的标 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不 能超出上 述标准 其它要求 2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者大面积,

既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

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校核 审核 日期 编制 共 1 页

术语和定义:

1. 装饰面:机箱的 先后面

2. 外部表面:机箱 的上下及摆布表 面

3. 内部表面:打开 先后门能看到的 表面及门的后面 4. A 级表面:产品

在公司的客户处 进行安装、操作 及日常维护时能 被看到的表面。 装饰面、外部表 面,内部表面均 属 A 级表面 5. B 级表面:除 A 级表面以外的表 面

6. 外观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者光照 度在 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 (如 40W 日光灯, 距 离 500mm 处 ) , 相 距 为 600-650mm,观 测时间为 10 秒, 且检查者位于被 检 查 表 面 的 正 面,视线、光线 分别与被检查面 呈 45-90°,要 求检查者的校正 视力不低于 1.2。 7. 标准中 W 表示 宽度、 S 表示面 积、 L 表示长度、 P 表示个数, H 标示深度

第 1 页

1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注:

1.0

涂层应均匀、连续、色泽一致,无结瘤、缩孔、

目测 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

外观 全检

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无特殊纹理要求时不能

浮现桔皮现象

1 、 与相应的标准样板比较时,其白、灰色色差

值△E 应不大于 0.8、蓝色不大于 1.5、黑色

不大于 2.2

颜色光泽 抽检 目测

2 、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的要求

3 、 以目视检验为主,当目视有明显色差时用色

差仪检验,或者光泽度仪检验

按划格法进行涂层附着力试验 试样 刀片、

附着力

片 3M 胶带

1. 喷漆涂层其厚度值应为 35-55 μm

2. 砂纹粉涂层其厚度值应为 50-80 μm

3. 桔纹粉涂层其厚度值应为 60-100 μm

涂层厚度 抽检 测厚仪

4. 喷粉返修零件,厚度不应超过 250μm,客户

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要求

5. 距边缘 30mm 以内不作测量

1、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2、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0~48600mm², S

≤2.0 且 P≤2

划痕(伤

目测 3、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48600~97200 mm 全检

痕、凹痕) ², S≤2.5 且 P≤2

4、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97200~360000

mm², S≤3.0 且 P≤3、或者 3.0<S≤4.5 且 P≤2

1、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2、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0~48600mm², S

异物,颗 ≤1.5 且 P≤2

全检 目测

粒 3、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48600~97200 mm

², S≤2.0 且 P≤2

4、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大小在 97200~360000

mm², S≤3.0 且 P≤3 、

补漆 1.、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全检 目测

2、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补漆 S≤3.0 且 P≤3,补

挂具印 漆颜色、光泽与涂层不能有明显差异 全检 目测

不允许

喷涂保护

目测 面 1. 喷涂保护面位置,方向、数量符合图纸要求 全检

2. 分界线平直,美观,不允许呈折线

术语和定义:

1 、 装饰面: 机箱的 先后面

2 、 外部表面: 机箱 的上下及摆布表 面

3 、 内部表面: 打开 先后门能看到的 表面及门的后面 4 、 A 级表面:产品

在公司的客户处 进行安装、操作 及日常维护时能 被看到的表面。 装饰面、外部表 面,内部表面均 属 A 级表面 5 、 B 级表面:除 A 级表面以外的表 面

6 、 外观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者光照 度在 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 (如 40W 日光灯, 距 离 500mm 处 ) , 相 距 为 600-650mm,观 测时间为 10 秒, 且检查者位于被 检 查 表 面 的 正 面,视线、光线 分别与被检查面 呈 45-90°,要 求检查者的校正 视力不低于 1.2。 7 、 标准中 W 表示 宽度、 S 表示面 积、 L 表示长度、 P 表示个数

2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1. 喷涂因保护在孔内,特殊是按键孔内形成的

喷涂毛刺 全检

毛刺必须清理干净

零部件丝 1 、 喷粉零部件的丝孔、 铆母铆钉丝孔必须防护,

全检

丝孔内不允许有粉层 孔

目测 目测

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 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 印象,

2 、 有签样或者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 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者技术要求的标准进 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不能超出

检验的总

上述标准

原则

3 、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者大面积,既 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 产品不予验收。

4、如果允许的缺陷浮现在重要的观察区,也可

以视其对产品形象的影响程度而予以拒收。

编制 注:

共 2 页

校核

审核 日期

8 、 异物:由材料、 模具、环境或者机 器 设 备 中 的 灰 尘、夹杂物、污 物等影响而形成 的与表面不同色 的斑点。

9 、 颗粒: 因材料杂 质或者外来物(如 焊渣等)的影响 而 在 表 面 形 成 的、颜色与正常 表面一致 的凸 起现象。

10 、 挂具印:指 电镀、氧化、或者 喷涂等表面处理 生产过程中,因 装挂用辅助工具 的遮挡而使其与 零件相接触的部 位局部无膜层的 现象。

第 2 页

3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1.0

颜色

1. 按设计图纸,以丝印签样样板或者

PANTONE 丝印色卡为标准,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如有 较明显色差,则为不良

全检

术语和定义:

1 、 标准中 W 表示 宽度、 S 表示面 目测

积、 L 表示长度、 签样样

P 表示个数、 H 板或者

标示深度 色 卡

1、用透明胶带贴切在丝印文字或者图案上,

附着力

2、异物:空气中的

目测 灰尘、丝印机污 用 手指压紧胶带使其与丝印表面密切接触,

3 件 透明胶

物等夹杂物。 3 分钟后以与丝印表面成 45°方向迅速拉

起 胶带, 文字或者图案表面状态有变化为

3、凹痕:丝印前基

不良。 体上的伤痕使涂 在产品丝印文字或者图案表面上以 0.5kg 力 和 1 秒钟往返 1 次的速度磨擦 5 次(往返), (对按键丝印往返磨擦 50 次),目测文字 或者图案试验后的表面状态变化超过表观品 质基准中可接受范围为不良。

1、将 99%酒精倒于白色软布(或者脱脂棉)上。

抗化学溶剂

3 件

装后该处浮现凹 目测

软布 陷。 脱脂棉

99%酒 4、划痕:丝印文字

或者图案表面被精

坚 硬物划伤,

可见 基体表面。

目测 圆形橡 皮

5、线细:丝印文字 或者图案线条局部 未印刷充满而宽 度变小。

目测 目测 卡尺 目测

6、欠缺:丝印文字 或者图案线条局部 未印刷上而浮现 残缺。 7、渗透 (拖墨):丝 印文字或者图案线 条浮现局部凸出 或者边缘

目测

呈锯齿 状。 8 油墨飞溅:在印 刷时油墨飞溅到 丝印表面而形成

1、以直径为 6.35mm 的圆形橡皮放置于产品

耐磨擦性

在 25.4mm 的行程内以每分 30 次往返的速 度磨擦 30 次。试验后的表面状态变化超过

1、 内容正确,和图纸要求一致 2、 字体正确,和图纸要求一致

尺寸和形状

1、 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 形状和颜色和签样样板一致 异物

不允许

凹痕

不允许 划痕

丝印文字或者图案表面并垂直加载约 1.6kg, 3 件

内容和字体

表观品质基准中可接受范围为不良。

全检

全检

全检

全检

目测 目测

全检

不允许

线细

全检

可接受范围:细线宽度>3/4W

可接受范围:欠缺长度 L<W,欠缺深度 H <1/2W

可接受范围: 凸出或者锯齿部份沿线条宽度方 向的尺寸<1/2W

可接受范围:面积<0.7mm2

欠缺 渗透 (拖墨) 油墨飞溅

全检

目测 目测

全检

全检 目测

4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1、喷涂或者精蚀件的缺陷,划痕如位于距商标 丝印文字或者图案外部边缘 50mm 的区或者内, 为 不合格。 划痕如位于距其它丝印文字或者图案外

其它要求

的斑点。

部边缘 10mm 的区域内,为不合格。 2. 喷涂或者精蚀件的缺陷, 异物位于距商标丝印 文字或者图案外部边缘 50mm 的区域内, 则不合 格。异物位于距其它丝印文字或者图案外部边缘 10mm 的区域内,为不合格。

编制 校核 审核 日期 共 2 页 第 2 页 注:

5

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抽检

1.0

机箱整体电阻螺钉处小于 1 欧姆,局部小于 50

电阻

欧姆

基本不改变面板原有色泽,面板类零件之间不

颜色光泽

允许有明显色差.

挂具印应安排在 B 级表面。对于惟独 A 级表

挂具印 面的零件,其挂具印应位于边角位置,并要

求其大小控制在 S≤1.0 且 P≤2

2、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不允许 2、其它结构件外部表面 S≤1.0 且 P≤2 水印

4 、 其它结构件内部表面 S≤3.0 且 P≤2 使用干净的手在自然力度下触摸零件表面,上 面不能有能看得到的指纹, 有指纹的情况下使

耐指纹 用清洁的棉花沾水擦除; 表面灰尘使用干砂布

擦去,处理后与周围面板无明显色差即为合 格,否则为不合格。

1.外部表面 100*100 范围内 1 处缺陷面积 S ﹤

小凹坑

1.0;内部表面每处缺陷面积 S ﹤ 2.5

3. 安装板,面板类零件装饰面 100*100 范围

内 S≤0.3 且 P≤1

凸起颗粒

4. 其它结构件外表面 S≤0.3 且 P≤3 或

者 S ≤0.5 且 P≤2 或者 S≤0.7 且 P≤1

异物脏污 不允许 喷砂

万用表 目测

全检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抽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全检

目测 目测

全检

抛光

颗粒均匀一致,无明显翘曲变形,无明显划伤

抽检

痕迹

参考标准样品,制作上下限标准签样,光亮度

在签样色板的上下限之间即为合格, 零件外观 抽检

无明显的抛光流痕

目测 目测

2 、有签样或者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

其 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者技术要求的标 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不能超出上 述标准 其它要求

2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者大面积, 既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 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编制 注:

校核 审核 日期

共 1 页

术语和定义:

1. 装饰面:机箱的 先后面

2. 外部表面:机箱 的上下及摆布表 面

3. 内部表面:打开 先后门能看到的 表面及门的后面 4. A 级表面:产品

在公司的客户处 进行安装、操作 及日常维护时能 被看到的表面。 装饰面、外部表 面,内部表面均 属 A 级表面 5. B 级表面:除 A 级表面以外的表 面

6. 外观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者光照 度在 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 (如 40W 日光灯, 距 离 500mm 处 ) , 相 距 为 600-650mm,观 测时间为 10 秒, 且检查者位于被 检 查 表 面 的 正 面,视线、光线 分别与被检查面 呈 45-90°,要 求检查者的校正 视力不低于 1.2。 7. 标准中 W 表示 宽度、 S 表示面 积、 L 表示长度、 P 表示个数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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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处理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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