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B.0.3
工程名称: 编号: 致:(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 经审查,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 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资质和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按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本工程承包合同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批。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包工程名称 合计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万元) 占工程总承包合同额的比例(%) 附件:(在“□”内画“√”确认,否则画“×”) 1.分包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 有关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考察材料: 企业介绍;□ 近五年承接主要工程介绍;□ 企业主要人员履历表;□ 项目负责人履历表及相关证明。□ 3.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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