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13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董事董莉和独立董事杨德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刘正浩、郭魁元、宋金球、潘瑾、孙坤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刘正浩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为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同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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