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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权力滋生腐败

2020-07-10 来源:乌哈旅游


整合各类交易,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初衷,是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投标平台,将原来分散的交易平台集中建成一个整合型平台,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高效率运转和集中监督管理。这个统一的交易场所和平台,整合了相同或相近的功能业务,不仅节约了资源、精简了机构,而且便于形成监管合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原先各个部门自己办市场时与市场交易机构的种种牵连关系,加之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监管,减少了寻租机会,降低了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因此,近年来各地纷纷以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抓手推进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如湖北省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了74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并以中心平台为载体,由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交易活动实施全程监管。

完善组织架构,着力创新体制。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具有一些共性:一是成立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招管委),作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重大事项的审议和通过等;二是成立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管办),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对招投标交易进行现场监督,对各职能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各种投诉和举报等;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统一的执行组织,具体负责原先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了决策、监管、执行相互协调和制约的原则,从组织和运行层面实现管办分离、职责分开、制约与协调相结合。当然,由于现实环境、经济情况不同,各地在具体规定和运作方式上有一定区别,但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上所进行的创新都回应了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

应用现代技术,实现阳光交易。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重电子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的监督作用,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在公开透明方面,加大硬件建设投入,为阳

光交易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大屏幕、手机短信通知系统、电子化标书等公示设备,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的评议和监督;使用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随机抽取并电话通知评标专家,保证评标前专家信息的保密;使用询标变声处理系统,使评标专家和投标人在评标、询标答辩过程中不能相互识别;在开标室、专家评标室、答疑室、公共走廊等重点位置实施音频视频监控,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使用采购电子竞价系统,保证“符合需求、质量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得到贯彻实施。在公开信息方面,大多建立了网站,设置招投标动态、政策法规、交易信息、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价格信息等板块,还设有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各类专业频道;采购人、供应商、中介组织等还可以通过手机网站查询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在公众参与方面,设立专业论坛、曝光台、讨论区等功能区,让更多民众了解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扩大了监督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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