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执法和管理活动,真正融法、情、理于一体,通过执法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理念已成为当前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核心思想。
一、 狠抓内部管理,筑牢执法根基
首先,严格内部管理,严守规章制度。所里从小事、细节抓起,一是规定值班、办案必须两名以上民警。有时因民警学习、请假,值班人员变少,宁愿减少班数,民警多辛苦点,多值几班,也不让一个人单独值班办案。二是办理案件坚持集体议案制。案件调查结束,所长、指导员、兼职法制员、办案民警共同讨论处理结果。三是执法裁量就低不就高,不扩大矛盾,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 一,取得最大的和谐。
其次,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我所除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外,还在办案时以案说法,让民警及时学到如《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等最新的执法规范,使民警心中有规范,减少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二、 保持平和心态,恪守执法理性
首先,用好换位思考,做到相互理解。日常工作中,引导民警用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同时也引导群众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民警。例如,个别群众到所里办事,因对政策不理解而和民警发生争吵。这种情况
下,首先就要求民警换位思考,“如果我是群众,我的感受是什么?”,然后把群众请到办公室,耐心聆听群众意见,设身处地帮群众理清思绪,讲明道理,分析其对在哪里,错在哪里,讲明民警暂时无法为其办理的道理。同时,让办事群众也换位思考,“如果我是民警,我对此情况咋办?”一般群众经过换位思考后都表示理解。这样,在办理案件时,就不会出现因夹杂情绪因素而加重对当事人处罚的情况了。同时,每次处罚前,都要让违法行为人学习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条款及了解应受什么处罚。违法行为人在学习了法律条文后,对民警的处理会表示理解和接受,大部分违法行为人都能顺利地接受处罚,不对公安机关产生怨恨心理。
其次,文明执法行为,赢得群众支持。派出所在检查公共场所、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时,要求民警着装整齐,携带工作证件,带齐数码相机、法律文书等装备,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法无明文规定不去横加管理。
总之,我们要用平和的心态去执法,去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学会做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争取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为社会大局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清醒认识制约基层执法单位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因素 当前制约基层执法单位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根据笔者长期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经历来看,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执法素质不高。从整体上来看,当前边防基层民警在执法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首先是民警执法为民意识不牢,虽然我们一直在开展执法为民教育,但是仍然有少数人存在着特权思想,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直接影响执法的社会效果;其次是法律素质不高,部分官兵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多停留在字面上,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不够深不够细,执法办案不能准确运用法律条文,甚至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错误时有发生,容易造成适用法律的错误;第三是在法律文书写作上文字表达能力不强,特别是在记载简要案情、制作笔录及填写其他法律文书时言语不够简练、逻辑性不强,表述不准确、不完整,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执法理念落后。随着边境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和信访及社会监督制度的日益完善,私权对公权的制约程度显著提高,基层官兵在执法理念上没有及时进行相应转变,工作中容易出现一些瑕疵甚至大的失误,导致群众对执法人员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日趋增多,给基层的正常执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也对边防执法公信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