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玉刚(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学东 陈义广 李宪航(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分管日常事务。) 成 员:田丰更 苏彦刚 王玉田 王家军 李梦云 徐培武(直接负责人)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对农民工子女没有收取择校费,一律免费入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统一使用规范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现象,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四、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1、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二是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办各种补习班性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也从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四是学校对学生着装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五是学校的每次教育收费收缴均入财政专户,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将严格使用教育收费资金。 2、规范办学行为和用书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学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材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以外的用书及各种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等环节中,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学校也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 五、疏堵并举 1、监督查处
由于学校规范收费监督与管理,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截止目前,学校未发现任何严重乱收费行为。对出现的学校乱收费投诉能够配合调查,对社会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2、行风建设
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积极开展行风建设,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学生座
谈或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价,开展自评和互评,行风满意度在90%以上。
以上是我校2011春季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说明。我校将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坚绝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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