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S资料的要求
供应商应规范编制新产品OTS资料,并确保按照OTS资料付诸于实际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工艺流程图
1)供应商必须按JAC规定的格式和符号制作工艺流程图; 移动 存储
加工 检验
2)过程流程图必须包括从原材料进货到成品出货过程中的所有步骤,并详细描述生产过程的步骤和次序以及需控制的特性;
2、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设计FMEA和过程FMEA) 1)如果供应商是一个有设计责任的组织,需按TS16949及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要求提供设计FMEA;
2)供应商需按TS16949及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要求提供过程FMEA,过程FMEA必须包含过程流程图中的全部作业步骤。
3)同一份FMEA可以适用于相似零件或材料族系。
4)当风险顺序数RPN≥80或严重度S≥8时,需采取“建议措施”并评价其结果。
3、样件控制计划
供应商必须制定样件控制计划,定义用于过程控制的所有控制方法。供应商对各岗位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也必须参照样件控制计划。控制计划必须与工艺流程图、FMEA一一对应,且须包含客户要求的信息。控制计划中应标明特殊特性。
4、特殊特性清单
特殊特性清单必须包括产品特殊特性与过程特殊特性,清单应包
括影响顾客安全、法规安全性、功能、配合或外观等的重要特性。
5、全尺寸检测结果
1)从OTS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3件进行全尺寸测量。 2)如果采用一个以上型腔、铸模、冲模、工装或加工设备、生产单元、生产线的过程设计,必须从每一部分的OTS产品中至少抽取3件进行全尺寸测量;
3)对于超差的检测结果,应有显著的进行标识;
4)应在图纸上尺寸规范处标注出相应尺寸检测结果序号,使其与检测结果一一对应。
6、材料检验报告
对于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材料检验,供应商必须提供结果记录。所有的检验都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实验室完成。(通过ISO/IEC17025或得到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认可)
材料试验结果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试验的日期; 2)试验零件的数量; 3)试验机构名称; 4)实验机构的受控公章; 5)试验标准; 6)材料供应商的名称; 7)实际的试验结果。 7、零部件性能测试报告
对于控制计划中规定的零部件性能试验,供应商必须提供试验结果记录。所有的试验都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实验室完成。(通过ISO/IEC17025或得到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认可)
性能试验结果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零件的设计记录变更等级;
2)任何未纳入设计记录,但经过授权的工程变更文件; 3)试验日期、数量、实际试验结果; 4)试验机构名称、受控公章、试验标准。 8、分供方清单
1)供应商必须提交分供方清单。清单包括:零件名称、分供方名称、通过何种质量体系等;
2)该清单必须得到JAC重型商用车公司的产品工程师的签字认可。该清单任何项目的更改,都必须提前通知JAC重型商用车公司供应商管理部;
3)分供应商至少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分供应商需通过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
9、生产设备统计表
1)供应商必须提交工装设备清单。清单包括:零件名称、工装设备名称、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等;
2)该清单必须得到JAC重型商用车公司的产品工程师的签字认可。该清单任何项目的更改,都必须提前通知JAC重型商用车公司供应商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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