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西轨道运输大巷在掘进过程中遇有地质构造,为了防止在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升高,造成瓦斯超限,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FBD№6.3/2×30kw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据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50米。
2、作业时,施工单位瓦斯员必须随机检查瓦斯浓度;公司瓦斯员按照瓦斯检查巡回图表进行工作面的巡回检查。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甲烷传感器的适时移动工作,确保监控有效。
4、通风调度管理中心监控员密切监测甲烷传感器的变化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管理中心。
5、综掘机司机必须在开机前检查掘进机喷雾装置,确保雾化效果良好,在割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防止割煤时产生摩擦火花。
6、综掘机在过地质构造割煤时,必须由掌子面上部往下割,减小割煤深度,严格控制割煤速度,一次只能割煤一排(0.8m),延长割煤时间,尽可能的减少割煤时煤壁产生的瓦斯。
7、施工单位必须每割完一排必须立即支护,防止顶板冒落造成瞬间瓦斯涌出量增大,当天作业进尺必须进行初喷且滞后距离不得超过20m。
8、掘进过程中,在距工作面3米处吊挂一台报警值为0.5%的便携式瓦检仪,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旦达到0.5%,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汇报矿调度管理中心。
9、施工单位每班安排一名电工对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
10、未述部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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