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年 月 日,我单位员工 因 事故 治疗,已经治愈,现就有关事后赔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担甲方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治疗费用,并一次性补偿甲方相关营养、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就该次事故甲方不得再次提出 赔偿;
3、乙方对该次事故,由乙方负责到保险公司索赔,由于医疗费用已垫付,故理赔款将由乙方代为领取;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期:
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