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2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工作制度---------------------------------------------------------- 4 财务制度---------------------------------------------------------- 9 招新与换届制度------------------------------------------------- 9 奖惩制度----------------------------------------------------------11 团委成员权利与义务-------------------------------------------12 附则----------------------------------------------------------------13
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是在党中央和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共青团天津市委和天津商业大学校委的相关规定,在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作为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的牵头组织,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院思想建设、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是以学院学生的思想建设为工作重点,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及培训提升同学们的思想觉悟,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分团委的工作质量,完善分团委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师生,特制订本章程。
1.性质: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是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在机械工程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以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面向全院师生的学生组织。
2.宗旨: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严于律已、服务师生。 3.任务:
(1)引导广大青年团员成为以加强思想道德为中心,德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2)积极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思想,完成上级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组织针对于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团员在实践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3)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为方针,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全院同学和党团组织的关系,做好院党团组织的助手、并及时向上反映机械工程学院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推动机械工程学院各方面的综合发展。
(5)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机械工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机械工程学院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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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二条: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由田海荣书记直接领导,设有副书记2人,主要负责协助书记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各种任务,统筹分团委各项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具体的工作;负责全院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调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负责全院各个团支部的管理工作;全院青年团员先进个人、事迹及优秀团支部的推荐、审核工作,并对其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
第三条: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下辖:组织部、团校部、宣传部、信息部、社研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机械与包装工程系团总支、制冷与空调工程系团总支。在具体工作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
第四条:各部门分工不同,但均应履行自己的职责,以更好地服务于分团委,服务于全院师生。
1.组织部:组织部是分团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它在内部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青年的培养与发展以及推优入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协助院团委管理各项团员工作,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为工作重点;以努力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规范、监督、考核各级学生干部作风为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为:综合测评、推优入党、五四评优、团日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团委干部考核以及机械工程学院表彰大会。
2.团校部:团校部旨在提升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团结协作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团校部活动主要面向机械工程学院的学生代表,以讲座、户外拓展、小组展示、交流会等活动形式培养和锻炼其能力,使其更好的认识自己、展现自己、提高自己,为其在部门和班级里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团校部主要工作有:新生干事及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院团员的团籍整理和团费收缴工作、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特色活动“筝舞天商”DIY风筝大赛等。
3.宣传部:宣传部是团委先进思想的继承者与传播者,团委各部门联系的纽带,是团委对外进行宣传的窗口,负责在青年学生中的宣传工作,同时树立并维护团委的良好形象,是团委与全院师生之间的连接媒介。主要工作有:制作活动画板、主持人礼仪培训、微电影大赛、学院微信平台和微博的管理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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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部:信息部是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重要事件报道的窗口。分团委信息部配合学院分团委各个部门开展工作,以做好信息报送及上传为目标。信息部主要工作:出版《机械学苑》报纸、制作团委联系表、系办值班表、历届招新宣传单、招新报名表、且负责制作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和微信平台、并对其维护与更新。
5.社研会:机械工程学院社研会的全称为“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社团,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主要工作为:机械工程学院纪念五四运动、“一二九”正文活动、国庆等主题活动、班级部门共建系列活动、社研会特色报纸《思路》的出版、机械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
6.青年志愿者协会:机械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校园公益事业与社会公益、保障事业的大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是机械工程学院团委指导下的,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主要工作有:社区服务活动、走进太阳村、学雷锋系列活动、新生图书馆入馆教育、英语话剧大赛、招募和管理志愿者会员等
7.机械与包装工程系团总支:机械与包装工程系团总支是机械工程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先进学生组织,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使命,是老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相互联系的良好纽带,旨在帮助广大学生了解校园文化,搭建一个良好沟通平台,以便同学间更好、更有效的交流使得各项学生工作能够顺利展开;同时,协助分团委其他部门工作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部门专项负责活动:新生联谊、团委内部联谊、团支部经验交流会、团小组风采展示等。
8.制冷与空调工程系团总支: 制冷与空调工程系团总支是联系制冷系班级基层团支部与团委的桥梁,使同学们与团委的关系更为紧密。以团结高效、规范创新为理念,以共建团委,助跑班级为己任,是一只充满着青春与活力的团队,工作旨在加强各班团支部与团委的联系,并组织活动增加同学们之间的交流。能够及时地将同学们所遇到的问题向相关老师反映,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上遇到的问题,并协助团委其他部门举办活动。主要工作有:新生联谊、团委内部联谊、团支部经验交流会、团小组风采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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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为各项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分团委各级学生干部应定期召开例行会议。主要分为团委学生干部会议、分团委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和分团委全体例会。
1.团委学生干部会议:
(1)团委学生干部会议有团委书记主持,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专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参加。
(2)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团委书记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
(3)会议内容,传达上级团委的相关要求,对学院具体工作进行分配,协调近期三大社团的工作。
(4)副书记应及时汇报分团委近期的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其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同时最好相关记录。
2. 分团委部长例会:
(1)分团委部长例会由副书记负责,会前副书记应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人、会议所需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并通知与会人员。
(2)部长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会议时间由学期初副书记和各个部长商议确定,地点为系办203,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例会次数,及时对工作进行协调。
(3)副书记在部长例会时,应及时传达上级团委的相关要求和院团委近期的相关工作,商讨和分配具体的任务,协调近期各部门开展的工作与活动。
(3)部长例会一般情况下会议无需经费,特殊情况由书记处负责,经费预算方案上报团委书记。
3.各部门例会:
(1)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负责,确定会议主持人,部长及主持人应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人、会议所需要的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并由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2)部门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按具体的情况制定,原则上部门例会每周一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部门例会一般情况会议无需经费,特殊情况下应先向书记处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经费预算方案由书记处上报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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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会议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出席,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分团委全体例会:
(1)全体会议由书记处筹备,确定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人、会议所需要的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2)分团委全体例会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弥补工作漏洞。
②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即将开展的各项工作全面统筹。 ③讨论团活动的宣传情况及组织情况。
④广泛听取分团委各学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所反应的各项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⑤全体例会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应在每学期的开始、中间和末尾各进行一次,分团委全体干部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3)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地点若需要借教室,须提前提出申请。 5.会议要求:
(1)会议之前要安排具体人员负责签到工作,并要求与会人员签到。 (2)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 (3)会议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作为落实开展各项活动的依据。
(4)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议前履行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放可请假。
(5) 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整洁。 6.会议旁听制度:
(1)部门与部门间会议旁听制度:
①旁听人员需要在指定开会时间前到达开会地点。
②旁听人员需要学习其他部门好的方案,记录并应用到自己的部门当中。 ③旁听人员要在会议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
④部门人员需要及时通知跟会人员开会时间及开会地点。 ⑤部门人员需要认真听取旁听人员提出的建议。
⑥部门人员要与旁听人员形成同样的出发点,以分团委利益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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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团委副书记旁听各部门例会:
①为了解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副书记应及时参加部门例会,原则上每学期每部门不得少于2次。
②部门需要有负责人事先通知副书记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③副书记需记录部门开会的进展过程,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④部门也应该设有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商讨结果。
第六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团委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时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全院师生,促进各类团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分团委的活动质量,特制定各部门举办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度。
1.工作计划和总结:
为了分团委内部各项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使院团委能够及时的了解分团委及其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应在每学期初上交完整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时间进度表。同时,为了及时反思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和活动质量,应在每学期末上交分团委及其各个部门的工作总结。
(1)每学期开学前,书记处应根据上学期的工作情况,吸取经验和教训,及时作出本学期分团委总体的工作计划。
(2)分团委各部门根据分团委总体的工作计划,在一周内做好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进度表,上交书记处审核。
(3)副书记应及时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进度表,协调各项工作,并汇总为分团委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进度表,交至团委书记审核。
(4)各部门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的三周内上交,结合工作计划,总结本学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中的优缺点,上交书记处审核。
(5)副书记应及时审核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并提出指导意见,结合工作计划和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分团委工作总结,交至团委书记审核。
2.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的前期工作
(1)在活动举办前,本部门应于举办活动前一周上交完整的活动策划(具体要求参考《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工作文件标准格式》),先由副书记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交书记审核。
(2)活动举办时间应根据学院活动安排的时间进行协调,以学院总体活动安排为主,分团委活动应让步与学院总体安排,活动地点如需借用教室,应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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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前一周的周三到系办办理教室申请手续。
(3)活动举办前一周的例会时,活动的主办部门应在例会上说明活动的具体事项,说明所需协助的部门和具体的需求,以便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4)活动前人员安排要做好,专人专岗,并做好应急方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5)对于评比类型的活动,应及时通知参加评比的班级或部门,留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在活动前进行彩排,避免活动现场出现意外情况,影响比赛效果。
3.活动中期
(1)活动举办当天,各部工作人员应在活动开始前1小时到达活动地点,并主动参与到活动的准备工作中。有事或暂时离开时应到负责人处请假,经许可后才能离场。
(2)工作人员应听从负责人员的统一分配,积极配合活动举办部门。协办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维护好活动现场的秩序,防止场面混乱出现意外事故。
(3)活动结束时,各部门人员必须留下,整理活动会场。 (4)活动中没有请假而中途离场的人员,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4.活动后期
(1)活动结束后,活动的主办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上交活动报道(新闻稿)一篇和现场照片2-3张。
(2)活动结束后,活动的主办部门应在三日内将此次活动策划、总结、主持稿、现场照片以及有关的文件整理好交至书记和副书记,并发至分团委邮箱,以便后期存档工作。
第七条:为了规范各类材料的归档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其与分团委其他工作步调一致,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分团委工作实际,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在学院工作中直接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学院青年运动史和学生运动史的有形载体。
2.以下资料应归入院团委档案: (1)上级党、团组织关于团的工作文件。
(2)院分团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决定及规章制度。 (3)院分团委关于团的工作向上级的请示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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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材料。 (5)年度团干部、团员名册。
(6)团内年度推优评选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材料。 (7)处分团员的材料及复查材料。 (8)批准入团、离团材料及名单。 (9)分团委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10)活动策划、总结和相关文件。
3.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对以上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存档,对需要保存纸质版的资料,一律存放在系办302,对于电子版资料要及时上传至360网盘。
第八条:为传播团委先进思想,树立并维护团委的良好形象,特制定相关制度以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主要包括机械工程学院微信平台、半月刊《机械学苑》、网站、微博、画板以及校讯通。
1.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前期宣传工作应在活动开始前一周进行,通过多种的宣传方式,以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2.宣传内容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主办方、活动主题以及活动意义。 3.微信平台的管理和运营有微信小组负责,面向全院广大师生。
第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内部管理,规范请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1. 团委学生干部会议、分团委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分团委全体例会、以及由团委组织的需要分团委全体或部分人员参加的活动或者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制度
2.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须亲自向部长请假,并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经部长及副书记签字后方有效。
3.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需提前半天向部长请假,逾期则不予批准 4.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5.假条必须亲自书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6.团委学生干部会议由团委书记批准、分团委部长例会由副书记批准、分团委全体例会由副书记及部长批准、各部门例会由部长批准方可有效。
7.不得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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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补交假条。
8.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而事后补假的,均按照无故缺席处理。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条:分团委活动经费主要由学院学生活动经费承担,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使用。经费用于正当必要的活动开支,申请经费需说明其具体用处,活动结束后上交发票和收据。鼓励各部门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或社会团体申请经费。
1.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做出预算,并将具体项目、单价、数量、用途等写入活动策划内,经书记批准后方可支出。
2.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书记,并提供正式发票。发票可以是校内结算发票,所有发票抬头必须是“天津商业大学”,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3.所有发票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严禁弄虚作假。
4.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
5. 活动结束后需将团旗、院旗、横幅应叠放整齐放置在203指定位置处。
第五章 招新与换届制度
第十一条:机械工程分团委学生干部是我院学生骨干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学生干部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学生干部换届改选旨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选拔优秀人才组成新一届团委学生干部,每届任期一年,经团委书记批准备案方能就职。换届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末。
1.团委学生干部招新
团委学生干部的招新,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申请者自愿申请报名,分团委各部门统一进行初始和复试,各部门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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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做好沟通,避免人才浪费。
(2)选拔时间为每学年10月前后,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团委统一确定,招新时间持续约为一个星期。
(4)招新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全院新生总人数的20%,各部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调整。
2.各部门副部长的选拨和任命
新一届分团委各部门副部长的确定,以个人意愿优先,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1)副部长的选拨和任命由分团委统一进行,申请人提出申请,书记处和各部门具体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干部考核情况,确定人选,并颁发聘书。无“荣誉副部”等职位的设置。
(2)分团委副部长的申请人必须在分团委工作一年,学习成绩优异,工作积极,有显著的成果,无违纪违规记录的情况。
(3)副部长的确定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
(4)各部门副部长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部门干部人数的40%。 3.分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门部长的选拨和任命
分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门部长是分团委工作的重要牵头人,往届副书记和部长应严格把关,排出个人和部门情感因素,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以保证团委的各项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
(1)副书记和部长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质: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
②工作能力:具备所任职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语言文字水平和一定特长,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工作,共同进步。
③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
④群众威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体声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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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⑤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录用:
a.有一门专业课程或两门(含两门)课程不及格者。
b.有违纪行为,受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2)申请人必须在分团委工作两年,副书记申请人没有部门要求,分团委所有部门符合条件者都可以申请,各部门部长申请人必须是本部门成员,特殊情况,另行讨论。
(3)申请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各部长和书记处同意后方可进行选拔。 (4)选拨以面试、投票的形式,先进行副书记的竞选,然后进行各部门部长的竞选,申请人先进行演讲,之后进行提问环节,往届的副书记和部长根据申请人的现场表现和实际情况,投票产生新一届的副书记和部长。
(5)选拔时间为学年第二学期末。
(6)副书记2名,分为第一副书记和第二副书记,部长每个部门1名,无“荣誉部长”等职位设置。
4.新老干部的交接
(1)交接期间,往届分团委学生干部须对新产生的分团委学生干部进行培训指导,不得少于两周的时间,使其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能、工作方法,培训指导完毕后,上届干部方能离任。
(2)新一届分团委干部在培训指导期间,须认真学习本章程,从上一届干部中吸取经验教训,多和其他副书记以部长交流与沟通,以便在职期间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3)新一届分团委学生干部上任后,必须对各部的干部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明确各部职责,以便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分团委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责质,维护分团委的形象,为分团委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特设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以作为鼓励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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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制度
(1)分团委每学期对全体干部定期进行综合考评,给优秀者予以表彰,授予“团委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团委标兵”等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证书。
(2)分团委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
(3)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团委布置的任务的干部,经所在部部长向书记提名可给予适当奖励。
(4)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可由书记、副书记提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2.惩罚制度
(1)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工作的分团委干部,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劝退等处罚。
(2)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直至劝退。
(3)未准假旷会一次或迟到两次者给予警告。迟到三次者及无故缺席两次者记过。
(4)受两次警告处分者,书面通报一次,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免去其职务并开除出分团委。
(5)分团委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分团委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直至劝退。
(6)有任何集体或个人,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对集体成员或个人立即开除。
(7)日常行为严重损害分团委形象者,由书记和各部长酌情处理。 (8)部长及以上干部有给予口头警告的权利,副书记及以上干部有口头通报批评的权利,书面通报以上的处罚须由书记处讨论并由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
(9)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均需书面存档。
第七章 团委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分团委全体干部均享有以下权利: 1.全体干部均享有相应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团委章程的规定,参与讨论和决定团委的重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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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团委工作和干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4.有权要求参加团委的各项活动;
5.有申请辞职(书面)的权力,但是未经上级组织批准不能自动离职; 6.代表同学和学生团体向学校反映意见和要求。
第十四条:全体干部需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接受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
2.注意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和动态,做同学和学院党总支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3.遵守团委章程,执行团委决议,完成团委委托的任务;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为建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5.维护团委的荣誉,团结和统一; 6.积极参加和组织团委的各项活动;
7.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团委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凡有悖于本条例和规定的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如有冲突,请遵照后者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归机械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处。
2014年4月29日
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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