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名称 工程建设 HSE 编码 PM-06-19-19版本号 2013-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范围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1 目的
规范涂装作业,控制涂装作业风险,明确涂装作业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涂装作业管理。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60号令。2001,全国人大。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004,国务院。 3.4《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东省人大95号令,2001,广东省人大。 3.5《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1988,广东省人大。 3.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8《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5205-2008。 3.9《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3.10《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管理职责
4.1 HSE部负责脚手架作业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 普发
海油炼化工安〔2013〕 204号 2013年 7月 26日 2013年 7月 26日
4.2 PMT负责管理区域内承包商涂装作业的直接管理。
4.3工程建设部负责直管承包商涂装作业的管理,以及工程现场防腐资源的总体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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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工程监理具体负责现场涂装作业的监督,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报告。 4.5承包商具体组织涂装作业,并且服从监理和建设方管理,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5 管理内容 5.1基本要求
5.1.1 承包商应根据不同形式的涂装作业,编制涂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HSE作业管理方案,并经监理和工程管理部审查后,组织实施。
5.1.2 除认定的大型成品设备、罐、塔、容器的涂装作业外,其它设备、材料的喷砂、抛丸、 除锈、喷漆等作业原则上应在涂装作业场所或在划定的涂装区内进行。 5.1.3 需在现场组装的塔、罐、容器等的涂装作业应在组装前完成。
5.1.4 设备受限空间内或会形成受限空间设备板材内壁使用的涂装材料必须选用无可燃气挥发 的水溶性涂料。
5.1.5 涂装作业时,涉及到其它许可作业时,应执行相应作业管理规定。
5.1.6 施工前,承包商应组织涂装作业承包商和所有作业人员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做好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5.1.7 从事涂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5.1.8 涂装作业须穿防静电工作服。
5.1.9 涂装作业HSE管理方案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E管理指标、HSE 组织机构、HSE岗位责任制、作业人员安全要求、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涂装作业安全 防护要求、安全防火与防爆要求、涂装设备的安全检查规定、涂装废弃物的处理措施、应 急处置。
5.2涂装设备器械的安全要求
5.2.1 涂装作业的施工机具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5.2.2 涂装作业中使用的特种涂装设备的压力罐式供料装置、油水分离器、储气罐等应 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安全标记。
5.2.3 涂装设备配套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涂装作业场所的防爆等级。 5.3涂装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5.3.1 涂装作业场所的出入口至少应有两个,并且有一个出口必须直接外通。 5.3.2 涂装作业场所的门应向外开,其内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5.3.3 涂装作业场所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或独立厂房。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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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
5.3.4 涂装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等级和安全疏散措施应符合《涂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涂 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 )的规定。 5.3.5 涂装作业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作业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料种类
闪点<28C°的涂料及有机溶剂
28C°≤闪点<60C°的涂料及有机溶剂、粉末涂料 闪点≥60C °的涂料
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 乙 丙
5.3.6 涂装作业场所卫生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风机、电动机、水泵及其风管、水管等 应采取消音或隔振措施。
5.3.7 涂装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具体要求见 《消防设施及通道管理程序》。
5.3.8 涂装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防止气体、烟、尘等的聚积,排出的有害 气体、烟、尘等应采取净化处理。
5.3.9 涂装场所必须经过有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参加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涂装材料的安全要求
5.4.1 涂装材料实行准入制,未经报验批准的涂装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涂 装材料应按危险化学品管理。
5.4.2 涂装材料及辅料进场时,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包装标志、产品合格证和危化 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4.3 应优先选用无毒害或低毒害的涂装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涂料及辅 料。
5.4.4 危化品涂装材料应储存在专用的危化品仓储区,涂装作业时,其作业现场允许堆 放少量的涂装材料,施工结束后,立即移到专用的危化品仓储区存放。 5.5涂装施工安全要求
5.5.1 涂装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
5.5.2 涂装作业前应划定涂装施工作业区,设置警戒,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JSA)。 5.5.3 须制定专门涂装作业HSE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 排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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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高处涂装作业或交叉作业必须设置专职监护人。
5.5.5 涂覆作业和涂层干燥期间,采用局部机械通风,将可燃气体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 10%(LEL)以下。
5.5.6 间隔时间重新施工,应先进行机械通风,作业单位必须确认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 下限10%( LEL)以下时,方可继续施工。
5.5.7 涂覆作业和涂层干燥期间,禁止可能产生明火作业。 5.5.8 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烘烤涂层。
5.5.9 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地面、墙壁、衣物。
5.5.10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钉鞋,作业过程中防止机械碰撞产生火花。 5.5.11 作业结束,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涂装作业设备器械和涂料及有关化学品,清 理涂料沾污和有机溶剂废弃物等。 5.6有限空间涂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6.1 作业人员须经过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取得受限空间作业资格。
5.6.2 有限空间场所外必须设置监护人,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发出急救信号;受限空间 监护人须经过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护人资格。
5.6.3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必须登记,进 入时将入场证挂在空间外的公示板上。
5.6.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检测氧含量、可燃气和有毒气体浓度等,检 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5.6.5 将连接有限空间的工艺管道断开或盲板隔离,严禁堵塞通往大气空间的阀门、人 孔、清扫孔等。
5.6.6 必须清理有限空间内的液体、固体沉积物,或采取其他介质置换、清洗等措施, 将有害气体排出受限空间。
5.6.7 高温季节应采取降低受限空间内的温度措施。
5.6.8 有限空间涂装作业必须采用上进下出的强制通风,特殊情况须制定方案,批准后 实施。
5.6.9 进入有限空间涂装作业,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情况,分别采用头部、眼 睛、皮肤和呼吸系统的有效防护用具。
5.6.10 涂装作业的有限空间必须使用防爆或隔爆型照明灯具。 5.6.11 涂装作业的警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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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有限空间外敞面,应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示标志,未经许可禁止入内,严禁
火种和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b)警戒区应设置灭火器,承包商安全人员应经常巡回检查。
c)涂装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应对有限空间继续保持通风,直到可燃气检测合格,方
可拆除警戒区。可燃气检测时应停止通风。
5.6.12 仅有顶部出入口的有限空间内进行作业的人员,除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外,还必须 佩戴安全带,并与救生索可靠连接,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由外部监护人员拉出有限空间。 5.7机械设备的安全要求
5.7.1 受限空间内严禁转动机械进入;特殊情况制定安全专项措施,经监理和PMT批准 后进入。
5.7.2 喷漆高压软管必须无破损、扭结,禁止用软管拖拉设备,软管金属接头应用绝缘 胶布包好,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5.8喷砂、抛丸及除锈作业的安全要求
5.8.1 喷砂、抛丸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操作技能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作业。 5.8.2 喷砂、抛丸等设备作业机具应经过入场检查合格,承压设备应有“特种设备使用 证”,安全阀应在检验合格期内。
5.8.3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戴好护目镜、防护口罩、防噪音耳塞等。 5.8.4 喷砂作业时,同一作业地点,只允许一人喷砂,并有人监护,喷砂机械应有专人 操作。
5.8.5 工作前五分钟,须开动通风除尘设备,通风除尘设备失效时,禁止喷砂机工作。 5.8.6 压缩空气阀要缓慢打开,气压不准超过0 .8MPa。
5.8.7 喷砂机工作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清扫和调整运转部位时,应停机进行,不准 用压缩空气吹身上灰尘或开玩笑。工作完后,通风除尘设备应继续运转五分钟再关闭,以 排出室内灰尘,保持场地清洁。
5.9.8 喷砂作业区的设置,应远离施工现场。
5.9.9 抛丸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各部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 方可开机作业。
5.9.10 作业区域应设围护,悬挂警示标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6 附则
本细则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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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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