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做目的和要求】
学习本章内容,应着重把握诉的构成要素,并通过诉的要素来识别此诉与彼诉。要求理解和掌握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等具体内容,并以之作为理解和运用具体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线索。 【教学做重点和难点】
1、诉的概念 2、诉的构成要素 3、诉的种类 4、反诉的条件
第一节 诉
一、诉的概念与特征
指特定原告对特定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主张的请求。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二、诉的构成 理解诉讼标的的概念时要注意区(一)诉的主体——当事人(当事人是否存在,是否适 分: 格) 1、诉讼请求 指原告以诉讼标的(二)诉的客 体——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为基础提出的具体实体请求。 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 2、诉讼标的物 是民事权利义务者民事实体权利。 所指向的对象 (三)诉的原因——权利发生事实
诉的要素的实践意义在于:
1. 它是审查诉是否成立的依据。法律据此设立起诉条件。 2.诉的要素是被告答辩和反诉的依据。
3.诉的要素是使诉成立,并使诉特定化,从而区别于其它诉的标志。
三、诉的识别
1、根据诉的主体来识别
例外:(1)法定当事人变更情形中,虽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了变更,但依然是原诉。(2)必要共同诉讼中,必要共同诉讼人发生增减,也还是原诉。 2、根据诉讼标的来识别
3、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来识别
四、诉的类型 (一)确认之诉
1、确认之诉的概念与特征
确认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之诉。
确认之诉具有如下特征:
(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2)确认之诉所要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是现存的,只是当事人对这一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范围有争议,才能请求法院对其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
2、确认之诉的种类 肯定的确认之诉 否定的确认之诉
(二)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 给付之诉具有以下特征:
(1)给付之诉的目的是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
(2)给付之诉,既可以是对履行期限届至的给付纠纷的请求,也可以是履行期限尚未届至的给付纠纷的请求。
(3)给付之诉的审理往往要以确认之诉的审理为基础
例:
甲与乙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原告认为他与被告存在合法的买卖关系,基于该关系被告应向其支付货款;而被告则认为他与原告不存在合法的买卖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给付货款问题。在此情况下,原告首先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存在。该案属于()
种类:
(1)实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 (2)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三)变更之诉
指原告利用法院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之诉。
变更之诉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只是对这一法律关系是否变更或如何变更有争议。
(2)双方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对某一法律关系加以变更,而不要求解决权利或义务的承担问题。
(3)法院对变更之诉裁判之前原来的法律关系不变,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效果。
总结:
确认之诉:只求确认,不求给付 给付之诉:先行确认,以求给付 变更之诉:现行关系,加以变更
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讼理由的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2、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型诉?(2007)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3、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4、下列哪一种属于给付之诉?(2004)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扶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五、诉的合并与变更 (一)诉的合并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一定关联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
包括包括诉的主观合并、诉的客体合并、诉的混合合并。
诉的客体合并包括:
单纯合并: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两个以上的需要审判的诉。 预备合并: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提起主位之诉,同时提起备位之诉,原告请求若主位之诉败则对备位之诉作出判决,若主位之诉胜诉同无须审判备位之诉。
选择合并: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提出两个以上的诉,其中任一诉获得胜诉判决即达到诉讼目的,不得再对其他诉作出判决。
应注意的问题:
1、诉的合并的提起,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确定。 2、诉的合并应在一审程序中提出。 3、诉的合并只是一种程序的合并。
(二)诉的变更 诉的变更,指的是诉的任一要素发生变更。包括当事人的变更以及诉讼标的变更。
第二节 反诉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
注意:反诉以本诉为前提,无本诉则无反诉。但由于反诉具备独立的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如若本诉撤回或终结而反诉尚未审结的,则应继续审理反诉直至作出判决。
例:在A诉B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A以B少付了100万元货款为由,请求法院判决B支付货款及利息。B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向同一法院提交了反诉状。B以A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为由,请求法院判决A更换货物并赔偿损失。
二、反诉的条件
1、当事人的特殊条件。 2、时间的特殊条件。 3、程序的特殊条件。 4、管辖的特殊规定。
5、反诉与本诉具有一定的牵连性 三、反诉与反驳的联系与区别
1、性质不同
和理由,以拒绝接受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使原告败诉的诉讼手段。 2、前提不同
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
驳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 3、目的不同
被告反诉的目的除抵销、吞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使本诉的原告败诉外,还对本诉的提出了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而反驳的目的则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
1、下列属于反诉的情形有()
A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
B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 C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 D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在原告提出主张的基础上,被告列出事实理由来否定原告主张的事实2、2003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4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5年1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 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 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 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4、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5.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6.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7.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 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8.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9.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10.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并被赵刚家的狗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2012)
(1)关于法院对李强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B.可以合并审理,一起作出判决 C.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D.必须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2)关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辩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将该辩称作为赵刚偿还借款的反驳意见来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决的根据 B.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 C.赵刚必须另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处理
D.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另行起诉
第三节 诉权 一、诉权的理论 1、私法诉权说
3、本案判决请求权说。
该说认为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本案的请求是否正当做出判决的权利,即要求法院在查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4、宪法诉权说。 5、二元诉权说
二元诉权学说认为,诉权包括两层含义:一为程序意义诉权,一为实体意义诉权。 二、诉权的含义
1、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行使的请求权 2、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平等享有的宪法基本权 3、诉权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 4、诉权与诉讼权利
二、诉权的含义 诉权与诉讼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联系主要表现在: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①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 ②两者的主体不同。
诉权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而诉讼权利的主体既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 ③两者的内容是不同的,诉权是请求法院审判的权利,诉讼权利的内容是广泛的。 如甲公司基于与乙公司之间的设备购销合同关系,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乙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0万元,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甲公司向其支付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给自己造成的原材料损失8万元。乙公司所提出的这一独立的反请求,即为反诉。幻灯片 21
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包工包料为乙公司建设大型仓库两座,仓库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后,乙公司一次性向甲建筑公司支付300万元的工程承包费。仓库建设完毕后,乙公司拖欠甲建筑公司工程承包费80万元。为此,甲建筑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承包费80万元整。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在仓库建设过程中,甲建筑公司因其准备的建筑材料不够,为保证工程不被拖延,甲建筑公司向乙公司借用价值20万元的建筑材料尚未归还,为此请求人民法院责令甲建筑公司向其支付原材料款20万元。那么,乙公司所提出的这一请求能否形成反诉?幻灯片 21 思考题
1、试论诉权的保护 2、简述反诉的条件 3、简述诉的构成要素
4、简述诉权与诉讼权利的联系与区别。
这种诉权理论认为,是实体权利的请求权的强制实现方式。诉权本质是与民事实体权利一样性质的私权。 2、公法诉权说
(1)抽象诉权说。 (2)具体诉权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