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木引小学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期末
三好学生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挖掘、发现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经研究,拟订我校学年三好学生的评选表彰方案,希遵照执行。
一、 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标准: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在社会、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学校做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学生一日常规》、勤奋好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好学生”。
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
三、金额分配:
“三好学生”:取年级前五名。奖金分别为:50元、40元、30元、20元、10元。
1
“学科满分奖”:学科考满分奖20—100元,根据学校实力经行奖励,最低奖20元,最高奖100元。
四、其它事项:
1、每学期末表彰一次成绩优异学生,取年级前五名。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行政委员会。 3、本方案长期有效。
罗甸县木引乡木引小学校
2014年6月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