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及店铺应对外部检验应急预案
一. 目标
为有效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总部办公室和门店多种检验,正确处理外来检验过程出现多种问题,深入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避免给办公室和门店利益和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总部和门店迎接政府职能部门(工商局、质监局、人事局、消防局、物价局、媒体等)及其它各类突击检验事件。
三. 标准
1. 政府官员多检验是例行执法,办公室及店铺人员应保持冷静和礼貌态度和其合作,要程序请求到访官员出示相关证件;
2. 对于检验人员提出多敏感问题,在未经企业同意前,全部些人员无权提供任何资料,做出任何承诺及签署任何文件,必需立即联络企业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四. 职责及要求
(一) 总部办公室
1. 前台行政人员
1.1 前台人员要认真实施外来人员来访制度,尤其是对有针对性来企业检验政府职能部门,礼貌邀请到访官员出示相关证件,核实其身份(《证件表》);引领到访官员至接待室稍等并奉上茶水。(负责接待或登记时说话要和气、态度要端正、行为要谦和,切勿发生和来访人员争吵事件)
1.2 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行政中心高级经理,说明到访人员身份及目标。由高级经理负责总接待及安排 。
1.3 通知完成后要认真做好登记,内容包含:来访姓名、部门、事由、时间、人数、联络方法等。
2. 人力行政中心
2.1 人力行政中心接到前台电话后,依据来访人员目标,立即做好和迎检部门协调和沟通,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2.2 配合到访官员提出检验项目,合理回复相关问题,如包含到敏感话题及机密资料,需深入向副总/总经理处申报。全程陪同到访官员直至检验结束。
2.3 跟进检验提及到需要整改事项或资料提交进度,直至结案。
3. 相关部门
3.1 相关需要配合检验部门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第一时间全力配合检验,检验过程中严格遵照本预案标准:不得回复或签署任何未经许可问题或文件。
3.2 检验过程中如能现场调整或改善事宜应该巡检人员面立即整改(如消防通道摆放物品)。
3.3 包含较为严重,收到政府部门发出处罚、案件、劳动仲裁通知等,在收到通知第一时间应通知总经办和律师。
3.4 负责接待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检验或接待任务结束后,要依据检验情况及可能带来影响或后果,立即将检验情况汇报总经理。
(二) 店铺
1. 店铺日常检验,包含:
1.1 对店铺内消防设施完好及通道通畅性进行检验;
1.2 核查货物价格(包含原价和促销折扣价)、尺寸等信息是否一致;货物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产品吊牌是否损坏或脱落;
1.3 仓库货架货物摆放整齐,严禁出现乱扔现象,货物包装完整。
1.4 妥善保管并将店铺证照悬挂显眼处。
2. 突击检验
2.1 店铺突击检验首要接待人为店长(如店长不在现场由领班负责简单接待,并第一时间联络店长通知检验人员信息和目标);
2.2 礼貌请求来访官员出示相关证件,核实真实身份;认真听取官员提出问题及要求,并做好登记;
2.3 店长应该做好合适接待工作并第一时间联络企业总部人力行政中心取得指导意见;
2.4 对于消防检验,应立即联络企业工程部,由工程部调度本区域工程监理前往店铺协同政府官员检验;
2.5 巡查过程中,如有被巡查人员勒令要求下架货物,应立即将货物撤走。并确保在未企业总部信息回复之前,不得再将此货物上架。
2.6 巡检过程中,巡检人员要求签收文件,切记不得随意签署,应该在企业人力行政中心责任人审核和指导下应对处理对方要求。
2.7 巡检完成后,店长必需第一时间填写《政府官员巡查店铺报表》(附件),填写完成后将此报表以邮件方法发送至人力行政中心及相关部门,并电话企业总部确定。
2.8 如有收到任何政府部门处罚通知、律师函、劳动仲裁等通知,在巡检结束后应该拍照/扫描方法将电子版发送企业人力行政中心,并将原件快递至企业。
五. 以上预急方案由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修改、解释、宣导。
六. 相关附件
1. 《政府职能部门证件照》
2. 《政府部门巡查通常内容参考》
3. 《突击检验紧急联络人员信息表》
4. 《政府部门巡查店铺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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