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创造一种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使学生
形成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积极学习,作风优良的意识,树立班兴我荣,班衰我耻的观念,特制定此文明班级评选制度.
一、 实施办法
1、文明班级评选在学校领导下,政教处负责,一月一次,一学年不少于八次。
2、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学生打架严重伤害他人、特大盗窃事件、深夜外出校门、严重顶撞教师、引起火灾、酗酒造成不良后果、聚众滋事的),一律取消当月文明班级的评选资格。
3、好人好事、活动奖励依据情况加0.1—2分。 4、每月全校文明宿舍男女生宿舍各评选8间,每一间加积分1分。 5、生活指导员依据《石羊镇中学宿舍管理制度》进行日常规考核,每月汇总一次,按扣分最少宿舍男女各8间评出文明宿舍。每间宿舍室长必须把宿舍违纪情况报本班班长记录入《班级学生不良事件上报表》中,如隐瞒不报,经政教处查实,取消本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6、基础分为100分。100分减奖惩考核积分为最后得分。每一个年级依据最后得分的最高分为文明班级。评选为文明班级的班主任按制度加奖一定积分,班级挂流动红旗一面,学生给予相应奖励。 二、考核人员、依据、项目:
1、考核人员:全体行政领导、共青团书记、学生会主席、值周教师、生活指导员、门卫 2、考核依据:《石羊镇中学安全工作制度》、《石羊镇中学宿舍管理制度》、《石羊镇中学学生会纪律、卫生考核细则》、《共青团学生管理制度》、《教导处学生出勤、三操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3、考核项目:
常规考核(不包括巩固和三操),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考核,学生活动纪律、结果考核,班委、班主任未完成政教处安排的工作。
注:以上每次文明班级考核的总和除以次数乘以30%为班主任年终政教处考核得分。
政教处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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