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 2017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 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 2015〕 7 号)推进学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及深化
学分制改革,学校决定启动 2017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现提出以下 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用导向,科学设计课程体系
按应用型人才培养所需具备的素质、学科知识、职业能力等要求,注重学科系统 性,明确职业指向,科学、合理、有效地构建课程体系并优化各类课程模块和学分要 求;适当精选教学内容,鼓励设置专业方向,突出学科应用课程,加强专业知识、方 法和技能的培养。
(二)加强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科应用课程的重要体现,应进一步完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 践教学体系,拓展实践教学环节;适当精简理论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教学内容,针对 各专业的特点,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鼓励与专业认证标准对接
为适应社会需要,鼓励工科专业参照(或部分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 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2015 版)》,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凝练专业核心课程,突出
专业特色。鼓励人文社科类、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质量标 准等相关文件构建课程体系和设置专业课程。
二、课程体系及要求
(一)课程体系及学分
本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拓展课程 四大类,各类课程的学分构成见表 1。
表 1 课程体系及学分构成
课程体系 课程性质 学分 1
学分比例( %) 工科类 人文 社科类 艺术类 工科类 人文 社科类 艺术类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核心子课程 通识扩展子课程 47 必修 选修 47 38 9 30-50 20-30 10-20 48-68 12-22 12-22 24 15 160 47 38 9 30-50 20-30 10-20 53-73 13-25 12-20 28 15 165 27 22 5 18-30 12-18 6-12 34-46 9-15 8-14 18 9 100 30 24 6 19-31 13-19 6-12 30-43 8-14 7-14 15 9 100 28 23 5 18-30 12-18 6-12 32-44 8-15 7-12 17 9 100 38 9 30-50 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核心子课程 学科扩展子课程 必修 选修 20-30 10-20 58-78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子课程 专业扩展子课程 集中实践子课程 拓展课程 合计 必修 选修 必修 任选 15-25 13-23 30 15 170 注: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工科类为 108 学分,占比 63.53%;人文社科类为 98 学分,占
61.25%, 艺术类 103 学分,占比 62.42%。
(二)各类课程的设置要求 1)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核心子课程和通识扩展子课程构成,面向全校学生,由学校 统一设计其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见附表 分 47 学分, 其中必修课 38 学分, 选修课 9 学分。
( 1)通识核心子课程包括思政类课程、大学语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 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等课程。
2) 2) 通识扩展子课程包括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 文学艺术及创新创业四个模块。
其中,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每个模块至少选修 2 学分,创新创业模块至少 选修 3 学分(限选)。
2. 学科基础课程
1) 。 总学
学科基础课程包括学科核心子课程和学科扩展子课程两大类课程, 共 30-50 学分。
其中学科核心子课程是指支撑该学科专业的基础学科课程和主干支撑学科课程,原则
2
上是按一级学科设置学科平台,面向大类专业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学生获得必需的专 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 如数学类、大学物理、力学类、电学类、制图类、计算机语
言类等),学分控制在 20-30 学分,全部为必修;学科扩展子课程为次主干支撑学科 课程及与专业方向相关联的基础学科课程,可根据各专业的差异性自行设置。学分控 制在 10-20 学分,全部为选修。
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一般应安排在前 “高等数学” 和 “大学物理”
5 个学期完成。
课程的设置及教学安排由学校主导制订,其它课程由二级学院主导制订。
( 1)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设置各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 ( 2)同一学科基础课的学分、学时要统一。 ( 3)工科类专业开设高等数学 分,分 1-2 个学期开设;经管 类专业开设高等数学 业可根据专业实
A, 128 学时, 8 学
B, 112学时, 7学分,分 1-2 个学期开设。各专
2 学分,概率
际需要开设其它必须的数学课程(如线性代数 论与数理统计 3 学分,复 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3 学分)。
( 4)工科类专业统一开设大学物理, 48 学时, 3 学分。
3.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核心子课程、专业扩展子课程及集中实践子课程三个模块,工 科类 58-78 学分,人文社科类
48-68 学分,艺术类 53-73 学分。
( 1)专业核心子课程,是该专业最核心的知识、技术、方法实践,以主干支撑 学科的应用类课程为主,可有少量与主要职业方向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应用课。该类 课程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年)》和相关专业评估与
认证指标体系,结合社会与行业企业需求,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来制定。工科类
15-25 学分,人文社科类 12-22 学分,艺术类 13-25 学分。
专业核心子课程的设置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专业核心子课程要覆盖主要 职业方向要求的核心知识领域,是综合性、基础性、系统性的课程;第二,作为专业 必修课程,不能被其他课程所替代。
3
( 2)专业扩展子课程是依据职业需要设置,可以是专业核心子课程的扩展,也 可以是职业方向的扩展。专业扩展子课程应尽量多样化,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发展学 生的个性, 增强就业竞争力。 社科类 12-22 学分, 艺术类 12-20 学分。
注: 工程教育类专业, 育专业认证标准进行课程设置
各专业具体课程设置应参考专业认证的各专业补充标准。
( 3)集中实践子课程主要包括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等教学环节,全部为必修。工科类 30 学分,人文社科类 24 学分,艺术类 28 学分。
4. 拓展课程
工科类 13-23 学分, 人文
鼓励参考工程教
(见附表 2) 。
该课程模块本质上由学生自己设计,在全校公选课中选择,旨在满足学生个性发 展及拓展就业范围的课程。为提升该课程模块的效用,要求各学院主导设计数个课程 模块,例如:与行业(专业)资格证书考试、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以及与创新创 业教育等相关的各类课程,供学生选修参考 , 该课程列入课程建设计划,由教务处
协
调。该模块课程总学分在 15 学分左右,全部为选修课程。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 分置换,但置换学分数不高于 5 学分。
三、辅修课程设置
为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就业需要,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征,对 学有余力 的
学生继续提供辅修课程(包括副修专业、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学习机会。开设副修专 业、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学院必须参照本专业的要求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制订相应的课 程体系和要求。
副修专业指同一主干学科辅修, 扩展课程修 5-10 学分,专业
30学分左右,学科
课程修 15-25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修完);双专业指同一学科门类辅修, 55 学
分左右,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核心课程原则上修完),专业课程
4
25-35 学分15-25 学
分(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修完);双学位指不同学科门类辅修, 65 学分左右,学科基
础课程 25-35 学分(学科核心课程原则上修完),专业课程 15-25 学分(专业核心课 程原则上修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8-10 学分。
表 2 辅修课程各教学环节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学分 辅修类别 副修专业 双专业 双学位 学科核心课程 学科扩展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扩展课程 25-35 5-10 15-25 15-25 25-35 15-25 8-10
毕业设计(论文) 四、编制要求
(一)学制与学分
本版人才培养方案按标准学制 4 年来制定。
每学分对应 16 标准学时,原则上 14-18 学时为 1 学分,体育课以 32 学时为 1 学 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军训、课程设计、见习、实习、毕业综合训练等)每 周计 1 学分。
工科类专业总学分 170 学分,艺术类专业总学分 165 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 分 160 学分。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工科和艺术类不低于 30%,人文社科类不 低于 25%。
(二)教学安排
原则上每学期按 20 周安排教学。 学周(包括实践教学)。 19-20 周 为考试周。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安排教学计划 学分之间,第八
个学期学分不低于 14 学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两种,原则上必修课为集中考试课程。每学期 集中考试的课程数以 3-5 门为宜。
, 每学期学分控制在 18-26
1-18 周为教
5
(四)课程名称的使用规范
( 1)课程名称尽量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 年)》及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2015版)》中所使用的课程名称一 致;
( 2)同一门课程,在学时、学分、教学内容等方面有区别时,应用英文字母进行
区分。 如电工学, 分、 教学内容有差异, 电工学 如
高等数学 A,其学分为 开设,则记为:高等数学
8 学分,分两个学期A( I ) /( II )。
不同专业需求不一致导致学时、 学可标记为:
A、电工学 B、电工学 C⋯⋯;
( 3)同一门课程,因学分过大需要在两个学期开设时,用拉丁数字加以区别,
(五) 避免因人设课、重复设课,尤其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叠,提高课程的综合化 程度。
五、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
1.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
的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
2. 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校级通识教育课程模块的课程设置以及课程归
属管理、其它各课程模块的总体协调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整理和汇编工作。
3. 各学院负责学科基础课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含实践教学模块)、拓展课程模
块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课外教学活动的安排、协调与实施。
4. 各学院院长是本单位所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 领导负责协助其具体组织实施。
5. 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在广泛开展讨论和专
业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组织工作。各专业要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 组长、骨干教师、行业专家等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 2017年 3月底,学校启动 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学院成立由
6
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和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行业 企业专家组成的 2017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小组。
2. 2017 年 5 月 20 日前,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研究文件、开展
校
企合作研讨工作,完成 2017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 2017 年 5 月 21 日 -6 月 5 日,各学院召开教学委员会讨论、修改并通过
2017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院长签字审定后,再 提交到教务处(电子版和纸质版)。
4. 2017年 6月 6日 -6 月 20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专业负责人就所编制的人才
培
养方案进行答辩,经校领导小组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学院按要求 完成相应的修改。
5.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各学院提交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 6. 2017 年 7 月 2 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完成文本印制工作。
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 3. 主要课程模块计划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2017
年 4 月 20 日
7
1 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一览表
学时分配 学 标准 课程 开课 课程名称 类别 考核方式 开课对象 分 学时 理论 实验 实性质 上机 学期 践16 1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必修 3 48 3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修 2 32 48 96 32 32 32 2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3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必修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通识 形势与政策 核心 子课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程 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 大学计算机基础 体育 小计 必修 6 必修 2 必修 2 必修 2 16 64 32 4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1-7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14 18 32 32 1-2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1 -2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32 32 必修 12 192 192 必修 2 必修 4 32 16 1-4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1-2 集中考试 全校本科生 16 128 28 100 38 学分 1-4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社会科学 通识 扩展 子课 程 选修 2 选修 2 选修 2 选修 3 32 32 32 32 32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自然科学 文学艺术 创新创业 小计 32 32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分散考试 全校本科生 2 学分,创 32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每个模块至少选修 新创业模块至少选修 3 学分。 2 工程教育类专业认证课程体系构成比例表
课程体系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课程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 占专业课程总学分比( 不少于 15% 不少于 30% 不少于 20% 不少于 15% %) 8
附件 1 :
XXXXX学院 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
有⋯⋯ (知识、 理论) , 具备⋯⋯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具
(技能、能力),能在⋯⋯(领域、部门)从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宋体 小四号,首行缩进 2 字符, 1.5 倍行距。以下正文同)
(说明: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应以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对人 才的需求和能力要求为出发点、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优势,结合本专业 自身特点,制定特色化、个性化的专业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知识,受到⋯⋯的基本训练,具有⋯⋯的基本能力。毕 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的
基本原理。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有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相关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素质知
识。
4. 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可结合专业特点补充修改完善)
(二)知识要求
1. 2. 3.
⋯⋯(各专业自定)
(三)能力要求
1.
9
2. 3.
(说明: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培养要求,培养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原则上应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 2015 版)》设置课程。)
2012)》中列
示的核心课程,鼓励工科专业参照或部分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四、学制、学分与学位要求 (一)学制:基本学制
4年,学生修业年限为 3至 6年。
(二)毕业学分:本专业要求修满 学分。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修 满规定的学分,符合德、智、体、美等方面基本要求,准予毕业。
(三)授予学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 学位。 五、课程与教学进程安排
(一)课程体系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表
课程类别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核心子课程 通识扩展子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核心子课程 学科扩展子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子课程 专业扩展子课程 集中实践子课程 拓展课程 总学分 课程性质 学分 占总学分 比例 学时分配 理论 实践 必修 选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任选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选修学分 占比 总学时 实践学时 实践学时 占比 10
)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开课学期 标准学时 考核方式 实践教学总学时
注: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军训、课程设计、见习、实习、毕业综合训练等)每周计 学分。
1
1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