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矿井申报范围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井工开采矿井为重大危险源矿井: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有承压水或老空区、采空区积水危害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二、矿井瓦斯等级根据2004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予以确定;煤尘爆炸危险及煤层自然发火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由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予以确定。
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和冲击地压等级按下列分类标准予以确定。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水文地质简单型:单位涌水量年平均小于180(m3/h),最大小于300(m3/h);
水文地质中等型:单位涌水量年平均180—600(m3/h),最大1200(m3/h);
水文地质复杂型:单位涌水量年平均600—2100(m3/h),最大1200—3000(m3/h);
水文地质极复杂型:单位涌水量年平均1200—3000(m3/h),最大3000(m3/h)。
2、矿井冲击地压分类
根据冲击强度和抛出的煤量,可分为三类:
轻微冲击(Ⅰ级):抛出煤量在10吨以下,冲击强度为里氏震级1级以下的冲击矿压。
中等冲击(Ⅱ级):抛出煤量在10--50吨,冲击强度为里氏震级1--2级以下的冲击矿压。
强烈冲击(Ⅲ级):抛出煤量在50吨以上,冲击强度为里氏震级2级以上的冲击矿压。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矿井申报范围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造成10人以上伤亡,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潜在事故危害。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局令第8号)、《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局令第5号)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井: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存在自然通风现象;矿井主要通风机停开未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或随意停开的。
2、矿井存在超(设计、通风、运输)能力生产;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能满足要求,存在无风作业现象或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循环风现象的。
3、矿井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风筒管理不符合规定;未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未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未定期进行校验;井下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各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
煤层的采区未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的。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未采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或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供电,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低瓦斯矿井未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的。
6、矿井无防尘供水系统的。
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或火灾防治措施及设施的。
9、矿井无正规采煤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未形成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
10、矿井不能保证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未设置满足要求备用电源的;矿井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的。
11、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未装设齐全的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斜井运输未做到“一坡三挡”,斜井运送人员未使用专用人车,并装设防跑车装置的。
12、煤矿井下爆破,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13、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没有配置探放水设备;在煤岩中掘进未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的积水或排放井巷的积水时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防止有害气体涌出,并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的。
附件3:
煤矿(井工开采)基本特征表
矿井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上级法人单位 建矿日期 煤的牌号 从业人数 开拓方式 通风方式 陕西火石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城关镇芋家沟村 主要负责人 王华东 2001、04 设计能力 4-2 1790人 固定资产 300万t/年 实际产量 矿井可采储量 万万元 年利润 319.6万t/年 1.18万t 85000万万元 许光辉 联系电话 1立井 2斜井 3平峒 1中央并列 2中央分列 3两翼对角 4分区对角 5其它 1反风道反风 2主要通风机反转反风 3备用主要通风机的无反风道反反风方式 风 提升方式 供电方式 主采煤层倾角 矿井开采深度 1罐笼 2箕斗井 3串车 4带式输送机 5其它 1双回路 2双电源 3其它 0 — 6度 主采煤层厚度 460m 生产采区个数 0—12.5m 2个 4个 3m 回采工作面个数 工作面回采方式 2个 掘进工作面个数 1前进式 2后退式 采高 主要落煤方式 主要支护型式 顶板处理方法 1机采 2炮采 3水采 4风镐落煤 5其它 1液压支架 2单体液压支柱 3摩擦式金属支柱 1全部垮落法 2充填法 3煤柱支撑法 4缓慢下沉法 矿井瓦斯等级 煤层的自燃倾向性 煤层的煤尘爆炸性 1突出矿井 2高瓦斯矿井 3低瓦斯矿井 1容易自燃 2自燃 3不易自燃 1基本无爆炸性 2弱爆炸性 3爆炸性较强 4爆炸性很强 1无 2孔隙含水层 3裂隙含水层 4岩溶含水层 1简单 2一般 3复杂 1是 2否 煤层顶底板含水层情况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矿井开采是否受地表水体或洪水的威胁 煤层冲击地压危害程度 1无冲击地压 2一般(弱)冲击地压 3严重(强)冲击地压 煤层赋存状况(根据煤层厚度和倾角变化、裂隙发育情况、1煤层赋存状况好 2一般 断层、冲刷带、陷落柱、岩浆岩侵入破坏等判断) 3煤层赋存状况差 开拓巷道的围1围岩为比较稳定的坚硬砂岩或石灰岩等 2围岩为中等稳定的砂岩、砂岩稳定性 页岩或较坚硬页岩等 3围岩为不稳定的煤、泥质页岩、炭质页岩等 0.69m3/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3.94m3/min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煤层自燃发火期 近三年内瓦斯突出次数 近三年内主扇故障检修次数 采面粉尘浓度 3—5个月 全矿近三个月瓦斯超限次数 0次 近三年内煤层自燃地点 0次 近三年内供电系统故障检修次数 0次 0处 0次 总粉尘: 3.6mg/m3 呼吸性粉尘: 1.4mg/m3 7260m3/min 矿井有效风量率 900m3/h 矿井最大综合排水量 200m3 井下消防水管长度 88% 4500m3/h 8000m 矿井总进风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 地面消防水池容量 地面爆破材料储存情况 井下爆破材料储存情况 库房数:0个 炸药(t): 0 t 雷管: 0万发 峒室数:1个 炸药(t): 2 t 雷管: 1万发 有无瓦斯异常涌出区域 1有 2无 有无未熄灭的火区 1有 2无 1简单可靠,易于管理控制,井下风流稳定 2复杂程度一般 全矿通风系统复杂程度 3通风系统复杂,管理困难,或有些巷道风流不稳 总进风道和总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道数量 总进风道和总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道的挡风墙坚固程度 15道 1非常坚固 2一般 3差 有无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采掘工作 是否是在建筑物下、水体下或铁路下开采 矿井安全是否受其它小矿乱采乱掘的影响 近5年内伤亡事故 建矿以来曾发生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1有 2无 1是 2否 1是 2 否 起数:16 轻伤人数:5 重伤人数:10 死亡人数:1 瓦斯(煤尘)爆炸 水灾 0 0 火灾 瓦斯突出 0 0 或全矿或部分区域停产) 其他(注明事故类型):无 主要通风机型号,台数 局部通风机型号,台数 主排水泵型号,台数 FBDCZ(B)-10-N030 2 台 BDJ60-11N0.6.7A 20台 MD500-57×10 10台 ZY-2300、ZY-750、ZGJ-300/6 10台 ZJK-3×1.5/30E 1 台 探放水设备型号,台数 绞车提升设备型号,台数 带式输送机型号,部数 瓦斯抽放系统型号,数量 安全监测系统型号,数量 闭锁断电装置型号,数量 DTⅡ-1600、DTⅡB1400、DTⅡ1400/2×525、DTⅡ1400/3×710 4部 无 KJ90NA 传感器使用数量 205台 KDG-3K 20台 瓦检仪型号,CJG-10 50台 数量 自救器型号,ZH30(B) 1100台 数量 井下固定敷设高压电缆型号,数量 瓦检员人数 电工人数 37人 256人 放炮员人数 安技管理人员数 93人 63人 绞车司机人数 6人 安全员人数 27人 MYJV22-3×240 40000米 全矿技术人员数 高级:5人 中级:20人 初级:16人 下井人员中农民工、协议工、外包工所占比例 0% 下井同时作业人数 260人 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说明:(不少于三条内容) 1、矿井巷道压力大、底鼓、变形严重。 2、综采工作面涌水量大。 3、矿井三条大巷顶板压力大、喷浆层开裂。 备注: 填表人: 安 志 鹏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2013年3月21日
附件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
矿井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上级法人单位 建矿日期 从业人数 设计能力 万t/年 实际产量 矿井可采储量 万t/年 万t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矿井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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