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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项目协议书

2023-08-28 来源:乌哈旅游
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项目协议书

甲 方:牡丹江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及应用教研室 乙 方:天宇软件研发公司

项目名称 :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牡丹江大学学院工作管理系统建设及实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下文所提软件产品,除特别说明,均指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软件产品。

第二条 合作目的

加快甲方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步伐,提高甲方日常办公信息管理水平。 第三条 合作内容及范围

3.1.乙方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进行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详情参见系统方案部分) 3.2. 乙方为甲方进行软件实施服务工作(安装实施、使用辅导等工作)。 3.3 软件合作开发周期计划由2011年 8 月 24 日至2011年 12 月 21 日。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4. 1.双方共同权利

严格根据本协议书的内容执行,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4.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实施调研工作。 4.2.2.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合作工作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配合乙方进行软件产品的安装实施工作。

4.2.3.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4.2.4.根据本协议书规定按期检查项目进度,接受开发成果。 4.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3.1.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系统开发及交付软件产品工作,并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软件实施工作。

4.3.2.对甲方进行系统实施、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服务工作。

4.3.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试用的软件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

方的诉讼,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3.5.向乙方提供款项支付的有关票据。 第五条 版权

5.1.本软件产品(包括源代码、中间代码、目标代码及所有开发文档和技术资料)的版权(即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5. 2对于乙方提供甲方的授权使用软件产品,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项授 权,或对软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反编译、解密与传播。 5.3本协议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六条 授权范围

6. 1乙方向甲方提供试运行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明细 软件产品(SOFTWARE) 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 技术服务(SERVICE)

系统功能设计开发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系统功能的设计开发。 6.3. 费用及支付方式 6.3.1.合作费用

6.3.1.1根据双方友好协商,本软件产品合作开发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 第七条 技术指标

7.1.软件产品支持SQL SERVER 2005及以上版本的数据库。 7.2.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Microsoft Windows XP。

7.3系统功能应实现功能参见附件1——《图书借阅管理系统的开发需求说明书》 第八条 保密原则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协议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相关方有权追究泄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制度。

第十条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

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11.2.不可抗力对协议双方均适用。在协议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方可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协议变更、补充及终止

13.1.本协议为最终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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