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鼓励并主动要求患者及家属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安全意识,从而保证医疗安全行为,制定该措施。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提高医疗安全意识,积极鼓励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药物使用、检查治疗部位确认,就治疗措施和过程的疑问提出咨询。
2、患者在门诊或住院的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患者提供诊疗目的、注意事项、风险及后续治疗等相关事项,仔细解释患者提出的疑虑。
3、医务人员须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告知病人,在书面文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口头解释、图表和照片等方法,一般应告知病人如下信息:
3.1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具体病情及发展情况、需采取何 种治疗措施以及相应的后果、拒绝治疗的可能后果,需要患者参与确认的事项等。
3.2手术的目的、方法、预期效果、术中术后可能预料到的后果、 潜在危险、直接实施该手术的人员,手术部位的确认程序等。
3.3康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患者需要参与的环节及注意 事项,患者对医疗措施有任何疑虑,均可直接向医务人员咨询。
3.4参与病人治疗的医生或相关治疗小组成员,病人参与安全管 理时的医务联络员。
4、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要求:
4.1由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2病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 前提下,应将告知内容直接告知其本人,必须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所有需确认的事项由病人本人与医务人员确认。对于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病人,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3在下列情况下,可由病人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 管理:
4.3.1病人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后可能造成病人不安,进而影响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的,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3.2病人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或不愿了解各项诊疗措施,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4.3.3委托代理人由病人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近亲属或代理人中选择,按照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循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病人,可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4.3.4病人以授权的方式指定委托代理人,并由双方(病人和委托代理人)按医院规定在授权书上签名,授权书一式两份,医院和被授权人各存一份。该委托代理人代表病人行使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5、对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
率较高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的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在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时,主动告知并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5.1各类手术时邀请患者一起确认手术部位; 5.2麻醉时与患者一起确认麻醉方法、穿刺部位;
5.3某些创伤性和高风险的检查和治疗,如取材活检、骨髓穿刺、 各种内窥镜检查时,邀请患者确认特检特治部位;
5.4输血及血液制品时邀请患者或其家属确认血型;
5.5使用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时,邀请患者参与药物查对确认, 告知患者并邀请患者主动监测可能发生的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5.6详细告知患者有关医保、农医保政策,使用高值耗材情况,在取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邀请患者参与监督;
6、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前,操作者亲自与病人或其家属详细交待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医患双方签署同意书后,在实施操作前提请患者或其授权人确认手术、操作部位。
7、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主管医生必须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输血风险教育,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其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在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时与患者或其授权人一起确认血液或血制品的血型、交叉配备情况。
8、实施麻醉前,麻醉医生亲自与病人或其家属详细交待麻醉方
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经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在实施麻醉与患者确认。
9、使用化疗药物、激素类药物、抗痨、溶栓、抗凝治疗等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之前,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人讲明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在患方签署同意书后,开具药物医嘱;在使用药物时,医务人员主动邀请患者或其授权人确认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用法。
10、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应对其进行跌倒及坠床风险的评估,对风险度较高的患者应当进行预防宣教,并邀请患者及其家属参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永嘉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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