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
9、送达回证。
10、其他步骤。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二、违法建筑被强拆能否获得赔偿
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的,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章建筑的认定部门是什么
一般由当地的规划行政部进行。当需要进行认定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反规章时,可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认定,职权范围属于当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并且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才能下发处理情形。而动手拆或者负责拆的部门都不能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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