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便于EPC项目部对施工单位每周、每月的实施情况能够掌握,使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优质安全的完成好项目部总体工作目标,特编制本办法。 2. 职责
2.1 施工单位负责每周、月按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按照各自的现场实施情况上报周报、月报至EPC项目部信息文控工程师处;
2.2 周、月报先经过各专业工程师、副总工程审核后,再经项目总工/副经理负责对月报周报的内容审批;
2.3 EPC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所有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
2.4 EPC项目部对施工单位周、月报的修改及协调问题的答复在工程协调会上予以澄清及解释;
2.5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会议内容、会议讨论确定的问题等印发会议纪要,发送给参加会议单位。
2.6对会议讨论确定的事项,由相关工程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 编制内容
3.1 周报内容
周报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单位人力、机械资源;施工进度;进度偏差分析及纠偏措施;HSE 管理;质量管理;设计图纸;设备及材料情况;需协调的问题;工程现场图片等。
3.2 月报内容
月报须包括以下内容:在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在建项目安全情况;在建项目质量情况;在建项目管理及作业人员、机械配置情况;在建项目图纸需求计划;在建项目设备材料需求计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在建项目图片展示等。
4. 周报月报上报时间
4.1 各施工单位每周四下班前将周报发送到EPC项目部;每月23 日下班前将月报发送到EPC单位。
4.2 每周五下班之前项目部将整理好的工程周报发送至各施工单位,每月25 日
下班之前项目部将整理好的工程月报发至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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