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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WI-103-D QA测试方法指引1

2020-10-25 来源:乌哈旅游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文件更改簡歷 版 本 B1 C D 編制人: 職 位: 日 期: 更 改 內 容 T7/删除冲击字体,T12/咬力测试中增加撕咬测试 将盐水测试的判定修改为(参考),增加T34、T35项目,将文件编号QM-WI-008更改为QA-WI-103 生效日期 2003年11月5日 2004年2月21日 修改文件格式及公司名称;修改陷入、电池盒、电池漏液保护、2006年4月18日 潮湿测试;增加电脑纹扫描、翻滚测试方法; 閔小高 QA主管 2006年4月17日 受控文件印記: 原件——受控1 文 控 中 心 審核人: 陳漢欽 副本——受控2 職 位: 日 期: 文件分發: 品管副經理 2006年4月17日 □ 駐廠經理 □ 生産部 □ 搪膠部 □ 裝配部 □ 噴油部 □ 注塑部 □ 電子部 □ 營運部 □ 生産控制部 (PMC) ■ 品管部 (QA/QC) □ 貨倉部 □ 行政部 □ 電腦部 ■ 産品工程部 (PE) □ 生産工程部 (ME) □ 設施工程部 (FE) □ 維修/夾具部 □ 採購部 □ 會計部 □ 其他: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1. 目的 建立各测试方法指引,便于测试操作者有据可从,从而确保测试方法一致。 2. 范围 本厂的所有产品测试。 3. 定义 无。 4. 责任 品管部:测试操作者需严格按本指引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5. 工作指引 5.1. 测试项目索引 编号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2.10 5.2.11 5.2.12 5.2.13 5.2.14 5.2.15 5.2.16 5.2.17 5.2.18 5.2.19 5.2.20 压力测试 咬力及撕咬测试 抛掷、推翻和翻滚测试 尖点测试 利边测试 细小物体测试 噎噻/窒息测试 陷入测试 学前儿童公仔测试 足踏测试 表面涂层粘附力测试 贴纸粘性测试 冲沙测试 PVC硬度测试 搪胶件生熟测试 橡胶耐磨测试 声压测试 电池盒测试 电池漏液保护测试 测试名称 扭力\\拉力测试 页码 3 4 4 5 5 6 7 8 10 12 13 13 14 14 15 16 16 16 17 18 编号 5.2.21 5.2.22 5.2.23 5.2.24 5.2.25 5.2.26 5.2.27 5.2.28 5.2.29 5.2.30 5.2.31 5.2.32 5.2.33 5.2.34 5.2.35 过色测试 固体玩具燃烧测试 模拟食物测试 弯曲测试 可接触性测试 淋雨测试 盐水测试 胶袋/薄膜厚度测试 电脑纹扫描测试 压箱测试 运输测试 老化(储存模拟)测试 环境(冷热处理)测试 潮湿测试 测试名称 表面可洗性测试 页码 18 19 19 21 21 21 22 22 22 23 23 24 25 25 25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3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 各种测试项目的详细说明 5.2.1. 扭\\拉力测试 5.2.1.1. 适用范围: 1)儿童可用拇指和食指抓住或牙齿可咬到的突出物; 2)3岁以下的产品上使用的属于小物体的钉,无论其是否可以抓住; 3)免除情况: a.配合面上凸出的高度≤3.2mm,若凸出部分与配合面有间隙,则该间隙≤0.4mm,参照下图: b.凸出的半圆面,锥面式,椭圆面,不管其尺寸,凸出部分与配合面的间隙≤0.4mm。 5.2.1.2. 定义: 最大轴线:连接产品端部及最远部位的最大尺寸距离的直线。一个产品可有多个最大轴线,但长度是相等的; 5.2.1.3. 测试仪器及工具: 1)扭力磅、拉力磅; 2)用以夹紧,但不影响部件结构的钳子或夹具。 5.2.1.4. 测试方法: 1)做安全性测试时先进行扭力测试,然后再进行拉力测试;做可靠性测试时只需做拉力不需做扭力测试(如产品规格书另外规定,以规格书为准)。 2)如果测试产品需成年人装配才能使用,则只能在装配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 3)按指定的位置和方向测试,如无指定,则选择最薄弱的地方和方向测试。 4)选定被测试部位,用辅助工具夹紧被测件以免在测试中松脱或转动,但同时必须注意不要破坏被测试位置,以免影响测试结果: a.扭力测试:将被测件以顺时针方向在3-5秒内扭到要求的磅数或自原位置旋转180°,然后保持10秒,然后再以逆时针方向重复测试一次。 测试件因扭力测试松动时,应继续扭动直到要求的扭力规格或者物体脱出。在小于要求的扭力范围及未脱出情况下,若测试件可连续转动时,可中止测试。如果对象脱出,露出可抓住部位则须要对露出部位重复扭力试验。 b.拉力测试:如扭力测试后,测试件未被完全扭断,则在相同测试部件最大轴线的方向于3-5秒内拉到要求的磅数并保持10秒。 如平行方向拉后,未出现拉裂或断,则在垂直该测试部件最大轴线的方向3-5秒钟内拉到要求的磅数保持10秒(如与产品规格书的要求有冲突,以产品规格书为准)。 c.拼缝拉力测试:用装有直径19mm垫圈的两把夹钳,分别夹住拼缝两边的表面材料,须夹満钳且垫圈的外缘最近处距拼缝必须不小于1/2”(如表面材料过小,不能用钳夹住,则不须做此测试),进行对拉,3-5秒钟达到规格定的磅数保持10秒。拉裂拼缝线后,内有豆袋的产品,则豆袋也需做拼缝测试。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4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1.5. 判定: 安全性:测试后无危险情况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尖点、小物体(三岁以下玩具)、利边。 可靠性:根据规格要求的可靠性测试后,不可出现可靠性及安全性问题,须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5.2.2. 压力测试 5.2.2.1. 适用范围: 1)能被儿童触及,但在冲击试验中不能被冲击地板触及的玩具表面; 2)使用/误用时有可能受到压力的表面; 3)带有可反复拆卸螺丝的3岁以下产品。 5.2.2.2. 测试仪器及工具: 压力头:直径为1.125±0.015″,厚度为0.375″(产品规格书如有特别要求时,则按其要求); 拉力磅:量程至少为50磅。 5.2.2.3. 测试方法: 5.2.2.3.1. 有可反复拆卸螺丝的3岁以下产品: 1)拆下螺丝; 2)将螺丝按旋转入螺母的方向顶住胶件上的螺母; 3)用压力磅以顺着螺丝长度的方向在3-5秒内逐渐对螺丝施加15磅的力,并保持10秒; 5.2.2.3.2. 其他适用产品: 1)固定被测试面,使压力头表面与被测表面平行; 2)在3-5秒内逐渐施加到30磅或要求的磅数,并保持10秒; 5.2.2.4. 判定: 安全性:无危险情况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尖点、小物体(三岁以下玩具)、利边; 可靠性:根据规格要求的可靠性测试后,不可出现可靠性及安全性问题,并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5.2.3. 咬力及撕咬测试 5.2.3.1. 适用范围: 1)36个月以下的玩具及其厚度小于1.4″(3.6cm)及长度0.25″(0.64cm)以上的部件; 2)用于放入口中使用或咬啮的口咬玩具(不管年龄级别)。 5.2.3.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咬力仪器 2)测力计:精确为±0.5磅的。 3)撕咬仪器 5.2.3.3. 测试方法: 5.2.3.3.1. 咬力测试 1)将被测件的最薄弱部分放入咬力器,并确保放入的长度在0.25-1.18″之间; 2)在3-5秒内均匀地咬至规定的磅数(见下表)并保持10秒,然后放松从咬力仪器上取下样品进行检查。 PP前 PP及PP阶段后 3岁以下产品 60磅 50磅 3岁及3岁以上的口咬产品 115磅 100磅 5.2.3.3.2. 撕咬测试 1)将试验样品(未做过咬力测试)装入撕咬仪器,确保放入撕咬仪器中的长度为0.25″(0.64cm );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5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2)在3-5秒钟内逐渐在撕咬仪器上垂直施力至30±0.5磅(13.6±0.2 Kg),保持受力10秒; 3)在保持30磅的咬力下,再在3-5秒内逐渐平行拉产品主体至21磅,保持10秒。(如在拉的过程中,被咬部分被拉脱出,此情况可接受)。 5.2.3.4. 判定: 测试后产品必须无危险状况,及样品的任何部分不能完全被咬脱开。 5.2.4. 抛掷、推翻和翻滚测试 5.2.4.1. 适用范围: 所有适合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的玩具; 5.2.4.2. 定义: 大型玩具:基座的投影面积有或超过400sq.inches (0.26m2)或超过3 cubic inches (0.08m3)(不计小型 附属物体积)或质量为10磅或以上的玩具。装有固定腿的玩具的基座面积是由连接周边上每条腿的最外边所得直线围成的面积。 5.2.4.3. 测试仪器及工具: 1)EN71地台:钢板厚度为4mm,表面涂有厚度为2mm,硬度为肖氏70~80度的涂层; 2)ASTM地台:在厚度为2.5″(64mm)水泥地面上铺1/8″(3mm)厚的IV型乙稀地砖,其面积不小于3sq.inches (0.3 m2); 3)翻滚台阶:踏板可以是木質、水泥或金屬,共有六級台階,每级垂直高度不小于7″。 5.2.4.4. 测试方法: 1)需测试完整装配的产品(各附件和电池都装配上),如果产品预定可重复拆装玩耍,则整体和部分都要测试; 2)预定带水(或其它液体)使用产品,装好液体后测试; 3)具有电子或机械功能的产品,在运转或不运转时都要测试(如:发声玩具); 4)产品说明或预定跨多个年龄阶段的玩具,按最严格的要求测试; 5)大型玩具以外的产品跌落:按照规定的高度及次数,以不施加外力的自由落体方式进行跌落测试;每跌落一次后待产品静止后,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后继续测试;如无特别指明,则按任意角度抛掷,但每个接触面不能超过2次,且一定要测试最不利的角度; 6)大型玩具:将产品推翻到冲击地面上,共做3次试验(缓慢推过其重心),3次中必须有1次取易不利的角度。如有预料或可能在桌面上玩的大型玩具则需从36″高及4个最不利的角度进行跌落测试。 7)重量為3磅以上,10磅以下的帶輪玩具還應做翻滾測試:以每一边端接向前后翻滚,共四种方式每种方式翻两次。翻滚时必须以合适的方式将玩具慢慢推到台阶最上一级的边缘,当玩具靠自身重量开始跌落时马上将其放开。 5.2.4.5. 判定: 可靠性:不可出现可靠性及安全性问题,须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安全性:无危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尖点、小物体(适用3岁以下玩具)、利边。 5.2.5. 尖点测试 5.2.5.1. 适用范围: 1)所有适合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2)未经测试的包装物料,包括所有塑胶及包装线等; 3)免除情况: a.适用于48个月以上儿童的玩具本身带有功能性尖点(包装及说明书上要有能引起消费者注意的产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6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品含有尖点的警示说明); b.由成人组装玩具上的尖点,该尖点只是在玩具未组装前可接触(包装及说明书上要求能引起消费者注意的“产品含有尖点应由成人装配的产品”的警示说明)。 5.2.5.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尖点测试仪; 2)重量基子:基子与尖点测试仪总重为1磅。 5.2.5.3. 测试方法: 1)顺时针旋松测试仪的锁环; 2)顺时针旋转测试仪端盖,使测试仪的灯刚好亮; 3)逆时针旋转端盖,使计量帽(端盖)移动5格; 4)逆时针旋转锁紧环将端盖锁紧在此位; 5)将基子固定在测试仪上; 6)用仿真手指测试,确定被怀疑的尖点是否可触及,如不可触及则不用测试; 7)将被怀疑的可触及尖端放进测试仪的测试孔内; 8)如被测试的尖端在测试过程中,不能放到尖点测试仪中,可剪除旁边的阻碍物,但需保证不能减弱或增强尖点的强度; 9)尖点测试仪保持垂直于被测试尖端,被测试尖端只承受测试仪与基子的1磅总重量,不可另外加压力,且固定被测尖点的位置需离尖点至少6mm。 5.2.5.4. 判定:如果尖点测试仪红色灯亮,则被测尖端为尖点,判为安全性缺陷。 5.2.6. 利边测试 5.2.6.1. 适用范围: 1)所有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2)收货时未做其它测试的包装的物料; 3)免除情况: a.年龄段为48个月以上的玩具上的功能性利边,且有警告语标识。 b.由成人组装的玩具上的利边,且该利边又在未组装好之前是可接触的,且有警告语标识。 5.2.6.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利边测试仪; 2)TFE胶带-压敏性聚四氟乙烯; 5.2.6.3. 测试方法: 1)将利边测试仪调到1.35磅-在圆柱轴芯下方未端0.5″处向上施加1.35磅的力,检查指示灯是否有显示; 2)在测试仪器及工具轴上缠一层TFE胶带,所贴胶纸的周长与宽度须符合测试要求,胶纸两端在圆柱轴芯的重叠部分不超过0.1″; 3)用利边测试仪时,产品的某些部件可能需要拆卸,如果这样会影响边缘的硬度,则可支撑边缘使其硬度大致等于(不超过)原来装配在产品时的硬度; 4)测试过程中应固定被测试的边缘使不其发生移动,如果在测试仪轴芯施加1.35磅的力的情况下,会使边缘发生弯曲,则可使用更小的力; 5)使缠上胶带的轴与被测试边缘成90°±5°,或与曲边保持90°±5°的切线角,接触点应位于胶带的中心; 6)施加一个不大于1.35磅的力,测试仪器及工具的轴旋转一周(确保圆柱轴芯与边缘不发生相对移动); 7)小心取下胶带(注意不要增大切口或刻痕)。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7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6.4. 判定: 1)胶带上的切口长度达到1/2″则表明被测试边缘为利边; 2)所有可接触到的金属薄片,其边缘的厚度为0.020″(0.5 mm)或更小,则必须采取弯曲边、卷曲边、折边、涂层边、搭接的方式; 3)如果螺栓或螺纹秆的末端可接触到,螺纹就不能有利边,或螺栓和螺纹秆的末端必须以表面平滑的螺帽盖住,不让利边外露。在进行压力,扭力和拉力测试前后,螺帽都须同螺栓或螺纹秆连在一起且功能完好。 5.2.7. 细小物体测试 5.2.7.1. 适用范围: 1)6岁以下玩具及其部件、可移动部件,包括用纯布料制成的部件及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 2)球体和弹珠; 3)免除情况: a.书本同其它纸质颗粒,书写品(蜡笔,粉笔,铅笔),模型泥及类似产品,指甲油,水彩和其它油漆产品; b.碎布片(包括魔术贴类的紧固件碎片),纱线,滥用测试之后的弹性绳和细绳(测试前就不能例外); c.不可能与产品一同保留及不可能连同产品一起使用的包装材料; d.从啤件入口位分离出水口料,如同玩具一起使用,这种水口料是小物体;但将水口料扔掉,则不认为是小物体; 5.2.7.2. 定义: 球体:球形,即圆形或椭圆形的物体,包括整体形状为球形,卵形或椭圆形的多面体物体,还包括由绳子,弹性线或类似的绳子缚住的颗粒。 部件:松散的部分或与其它相连但取下来能保持其自身完整性的部分,例如缝在产品的花为部件; 披锋:成型时模具间多出的材料; 弹珠:由玻璃,玛瑙,岩石或塑料等硬材料制成的球,在儿童游戏时使用,常被当作游戏物体来用; 纸张:市场上任何纸张与卡纸,及它的密度不超过400g/m2。 5.2.7.3.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小物体圆筒 2)压力圆盘:直径为0.5″ 3)标准小球测试仪 5.2.7.4. 测试方法: 5.2.7.4.1. 适用3岁以下的儿童玩具: 1)小物体:将接受状态下带有或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部件,以最易放入的方向及用0.5″的圆盘施加1磅的力将其放入圆柱筒,检查是否完全放入到小圆柱筒内; 2)球体和弹珠:在水平方向保持小球测量器,使小球以自身重量在无任何压力状态下以最不利的方位放入小球测试器。 5.2.7.4.2. 适用于3岁和3-6岁的儿童玩具: 1)小物体:将接受状态下带有或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部件,在自重的力下及最易放入的方向将其放入圆柱筒,检查是否完全放入到小圆柱筒内; 2)球体和弹珠:在水平方向保持小球测量器,使小球以自身重量在无任何压力状态下以最不利的方位放入小球测试器。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8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7.5. 判定: 1)小物体:能完全放入到小物体测量筒既为小物体。包括产品碎片,包括但不限于披锋碎片、塑料碎片、海面碎片或细小物品或碎刀片。如果是成人组装前与折开后才有的小物体部件,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识; 2)小球:能通过小球测量器的球体和弹珠; 3)3岁以下的产品不可有小物体、小球; 4)3岁及3-6岁的产品可有小物体、小球,但必须在包装上有相应的警告语。 5.2.8. 噎噻/窒息测试 5.2.8.1. 适用范围: 1)布质球体(如:小绒球); 2)摇铃玩具、挤压式玩具、手握硬质玩具、牙胶或可供放入口部的玩具; 3)含有球形、半球形、灯泡形、环形或开放圆斗形的玩具; 4)供12个月以下儿童使用,内部或外部带有硬部件的填充玩具; 5)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直径小于2″的硬币和硬币形物体; 6)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带有球形、半球形、灯泡形、环形或圆斗形的木槌; 7)体育器材和婴儿床上可拆卸部件; 8)布绒玩具的附属肢体; 9)免除情况: a.手推玩具的推手; b.学前人形玩偶标准中的人形玩偶; c.骑乘玩具上的扶手。 5.2.8.2. 定义: 1)手提:使用一只手提取的,例如:摇铃,卡塔声玩具,玩具工具,玩具餐具和形状分类部件; 2)槌式玩具:设计用敲击其它产品; 3)小绒球:被固定在中心并向外刷成球形的纤维或股线,线纱或绳子;用填充材料制成的球状附件;带有长股绳的缨除外; 4)可拆卸部件:玩具有意供儿童拆卸的部件,而这种拆卸是玩具正常使用方法里的一部分。 5)挤压玩具: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软件玩具,有时会带有一个发声装置,挤压或弯曲时会将空气通过开口筒而发声,松开后恢复原状。 6)填充玩具:玩具的主要部件是软件表面,主要由软材料填充,允许用手挤压的玩具。包括软件公仔、着衫和为着衫公仔、手握和搂抱公仔和用软材料填充躯干的公仔(不论头和肢体所用材料) 7)牙胶:一种用于解除儿童在出牙不适症状的物体。 5.2.8.3. 测试仪器及工具: 1)摇铃测量器 2)小球测量器 3)补充测量器 5.2.8.4. 测试方法 1)附属肢体内部带有硬部件的毛绒玩具: 将测试器水平位置摆放,在测试样办的自身重量及在无外力挤压的状态下,将被测试肢体以最不利方向放入测试器的开口。检查被测试肢体内部的硬部件是否超出测试器的底面;如没超出,则合格;如超出,则将此硬部件从玩具肢体中完全取出来,再用测试器以同样测试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此硬部件仍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9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然超出测试器的底面,则不合格。 2)其它产品: 测试器水平位置摆放,在测试样办的自身重量及在无外力挤压的状态下,将被测试部位以最不利方向放入测试器的开口。检查被测试部位是否超出测试器的底面。当进行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后(不包括咬力及屈曲测试),需继续做此测试评估。 5.2.8.5. 判定: 1)摇铃: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与补充测量器; 2)布质球体(如:小绒球): a.松脱的布质球体如适合18-36个月使用,则一定不能穿过小球测量器; b.适合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布质球体一定不能穿过小球测量器;如果布质球体是附在一个不能穿过小球测量器的大物体上,小绒球穿过小球测量器的长度不可超过2.25″(57mm)(图9)。 3)硬币和硬币形物体: a.最小直径为1.50″(38.1mm); b.最小厚度为0.55″(14.0mm); c.硬币上必须有一个面积为0.06sq.inches的孔或总面积不小于0.06sq.inches的多个孔,每个孔都必须要满足单个孔的陷入测试; 4)出牙器或口含玩具: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5)挤压玩具: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6)适用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体操用品和婴儿床上可拆卸部件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7)用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带有灯泡形(附图1)、圆斗形(附图2)、球形(附图3)、圆形(附图4)、半球形(附图5)的玩具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8)适用12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外部带有硬部件的填充玩具,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9)适用12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内部带有硬部件的填充玩具,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10)手持硬质玩具: a.适合10-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手持式硬质玩具,其长度如小2.6″(6.6cm)则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b.适合1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手持式硬质玩具,不论其长度,如重量小于或等于0.5公斤(1.1磅),则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 11)槌式玩具:一定不能穿过摇铃测量器和补充测量器,或者必须永久性地被束缚在产品上; 12)布绒玩具的附属肢体:18個月以下使用及長度大於3″且能通過小球測試器的附屬肢體不可是脖子形狀處的最小直徑(此直徑只能是從肢體尾端起到2.25″長度範圍內的直徑)小於0.8″的脖子形狀 5.2.8.6. 附图 灯泡形图 图 1: 2: 圆斗形 图 3: 球形 图 4:圆形 图5:半球形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0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图6:摇铃测量器 图7:小球测量器 图8:附加测量器 图9 5.2.9. 陷入测试 5.2.9.1. 适用范围: 1)刚性材料的产品中有可触及孔洞或开口; 2)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具有可改变的空隙,并很有可能被手脚撞击。 3)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并具有以下任何一种特征的产品: a.能用牙齿咬住的杆或轴; b.具备“自动弹起”并伴随着间隙发生改变的特性;(见下图) c.周边完全闭合的开口,并且是通孔;或者不是通孔,但有至少5″的深度,并且在开口壁上有至少0.25″高的突出物。 d.周边部分闭合的开口 e.空心管、两端口、长度≥4″(10.2mm) 4)适用5岁以下儿童使用并具有如下任何一种特征的产品: a.带有活动手柄的篮框形状的物体; b.供承受一个儿童身体重量; 5)免除情况:底部边缘是地面的开口。 5.2.9.2. 定义: 1)周边完全闭合的开口:在产品主结构中各边完全闭合的开口。 2)周边部分闭合的开口:产品上各边并完全闭合的开口。手风琴板条类产品顶边缘的“V”字体开口或墙面同婴儿门主结构之间形成矩形凹槽可能会被认为是周边部分闭合的开口。 3)篮框形状的物体:形状像篮框的物体,可能被有意识地当作头盔或帽子来使用。 4)活动的篮框手柄:用来提携物品的装置,该装置的枢轴处在篮框的两个地方。 5.2.9.3. 测试仪器及工具: 测试模块A,B,C,D:见§5.2.9.6附图1、2、3、4。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1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9.4. 测试方法(适用3岁以下儿童的产品,周边部分闭合的开口): 1)将测试模块C垂直向下放入开口,使测试模块的中心线垂直,并且使模块的基面平行,直至测试模块同开口周边接触为止。用眼睛来观察,确定开口的周边是否还同时同测试模块上的测试面B或C接触或者是否还同“BC”或“CC”角接触; 2)如果开口符合要求,但在测试模块中心线两边不对称时,则进行如下的附加测试: 在保持开口的周边同测试模块的“A”面或角“AB”或与二者同时接触的同时,斜着晃动测试模块(平行于开口的基面)。当开口的边缘除了同表面“A”或角“AB”接触以外还同测试模块的其它面相触时,或直至表面“B”处于垂直位置时,则应停止摇晃测试模块。再观察开口的边缘是否还同时同测试模块面“B”或“C”接触,或者是否还同“BC”或“CC”角接触。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则该开口不符合要求; 3)开口的最上边缘非刚性材料,在检验该开口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垂直向下对测试模块“C”施加30磅(134牛顿)的力进行测试。 5.2.9.5. 判定: 5.2.9.5.1. 刚性材料上有可触及孔洞的产品 1)适合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a)电能、发条或惯性驱动的刚性旋转件上的可接触开口,如果能允许直径为0.188″(4.8mm)的棒伸入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则也必须能够允许一根直径为0.512″(13.0mm)的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 b)刚性非旋转件上任何形状的壁厚小于0.375″(9.5mm)的可接触开口,如果能允许直径为0.188″(4.8mm)的棒伸入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则也必须能够允许一根直径为0.512″(13.0mm)的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 2)适用18个月至3岁儿童使用的产品:伸入到刚性材料中的圆形,或近圆形开口,其壁厚小于0.375″(9.5mm)并能允许一根直径为0.188″(4.8mm)的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则也必须能够允许一根直径为0.625″(15.9mm)的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 3)适用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产品:伸入到刚性材料中的圆形,或近圆形开口,其壁厚小于0.062″(1.6mm),能允许一根直径为0.250″(6.4mm)的圆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则也必须能够允许一根直径为0.625″(15.9mm)的棒伸进0.375″(9.5mm)或更大的深度。 4)对于跨1)和3)年龄段的产品,则适用以上的全部要求。 5.2.9.5.2. 适用于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具有可改变的空隙,并很有可能被手脚撞击: 在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的可接触间隙如果可以放入0.19″(5mm)直径的圆棒,必须也能放入0.4″(13mm)直径的圆棒。 5.2.9.5.3. 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产品: 1)能用牙齿咬住的杆或轴咬住的轴:外露的长度应≤1″,或轴距邻近表面的长度<0.25″(6mm),或轴距邻近表面的长度小于3″,见下图: 2)具“自动弹起”性能的产品:为了防止将手指陷入,自动弹起装置周围的开口不应允许0~36个月的可接触性操作测试仪伸入到开口的硬材料壁或其平台的后面位置。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2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3)周边完全闭合的开口: 当测试模块A平行于开口的基面旋转到不能够被放入到该开口里,除非也能将测试模块B(图2)放入该开口里。 4)周边部分闭合的开口:其宽度大于1.5″并且距离地面大于6″,应使用测试模块C(见图3)来测试。靠口边的任何部分均不能同测试模块上的测试面B和C同时接触,也不能同角“BC”和“CC”接触。 5)两端开口,长度在≥4″(10.2mm)的空心管:整个通道的最小尺寸必须≥1.4″,或者≥2.2″;通道的有效长度(既手臂可以接触到的长度)必须<4.6″;如果通道有转弯,则通道的中心线到转弯角的后壁必须<4.6″。如果玩具可以稳定矗立,当在玩具的正常使用时,开口的中心的玩具底座的垂直距离必须≤9″(22.9mm)。 5.2.9.5.4. 适用于5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1)带有活动手柄的篮框形物体:当篮框挂于一个9个月的人体模型的头时,篮框的上边缘在各个方向均不能超过该人体模型的下巴位置;或者篮框的手柄须在施加小于4磅的力时断开。 2)供用来承受一个儿童身体重量的开口:能将测试模块D(图4)放入的开口,也必须能将测试模块B(图2)放入。 5.2.9.6. 附图: 5.2.10. 学前儿童公仔测试 5.2.10.1. 适用范围: 1)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学龄前儿童公仔,长度为≤2.5″带有圆形、球形或半球形末端,能扣到简单圆柱体上(无附属物)的倒斜形状的。这包括带有能保持圆形末端的帽子或头发等装束的公仔(图1); 2)免除情况:填充公仔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3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10.2. 测试仪器及工具:补充测量器 5.2.10.3. 测试方法: 将测试仪水平放置,将样办在自重的作用下以严格的方位放入测试器中。 5.2.10.4. 判定: 在自身的重量作用下,公仔的圆形末端不应能通过测试器的整个深度,否则为安全性问题。 5.2.10.5. 附图 图 1: 学前儿童玩具类型 图1公仔范例 5.2.11. 足踏测试 5.2.11.1. 适用范围:在预期使用或合理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儿童有意识地用来踩踏的产品,例如,玩具表面上较大的平面、台阶凳、或因其尺寸形状可能被用来当垫脚用途的储存箱。 5.2.11.2. 测试仪器及工具: 踩踏试验器:重59±1磅,踩踏板尺寸见附图。 5.2.11.3. 测试方法: 3-5秒内将重59±1磅的踩踏试验器水平放于测试表面,再持续10秒。 5.2.11.4. 判定: 测试后,产品必须无安全性问题,如规格书要求评估可靠性,则不可出现可靠性问题。 5.2.11.5. 附图 5.2.12. 表面涂层粘附力测试 5.2.12.1. 适用范围: 1)所有印刷,喷涂,热烫,真空电镀或移印的可接触表面; 2)纸类产品、纺织物; 5.2.12.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介刀(刀口状态良好); 2)钢尺或其它硬金属制成的直尺,以保证直线切割 3)#810胶纸—客方未要求的产品; 4)#893胶纸--适用Mattel及客方指定产品;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4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铅笔上的橡皮擦 6)软毛刷 5.2.12.3. 测试方法: 1)测试前,所有涂层都须完全干燥,干燥时间性因涂层种类而异,但至少在常温下自然干燥24小时; 2)如果面积达到或超过0.5×0.5″且表面平整光滑,则按下要求刻划平行线; a.刻划9条间隔1/16″(1.59mm)穿透涂层的直线索; b.垂直于上一组并行线,再划9条间隔1/16″(1.59mm)的并行线; c.刻划好后,用软毛刷轻扫残留的涂层碎片/条; 3)如面积小于0.5×0.5″(1.27cm×1.27cm)或粗糙、弯曲、不规则,则不需要在表面涂层上划网格,直接进行测试; 4)将胶带的头2″不用,再以稳定的速度取下一条约3″长(75mm)的胶带; 5)把胶带的中心放到网格上,并用手指轻轻展开,为确保胶带能与涂层良好的接触,用橡皮擦摩擦胶带,胶带下着色须显示接触良好; 6)以#810胶纸测试的,则放置30~90秒钟后,将胶纸以45°角方向快速地扯脱; 7)以#893胶纸测试的,则放置60~120秒钟后,将胶纸以180°角方向快速地扯脱; 8)测试后,检查涂层是否有剥落导致露底。 5.2.12.4. 判定: 1)测试后移印部位要在距离20″(50.8cm)的距离能清楚辩认; 2)其它上色方式的部位,测试后必须没有涂层脱落的现象(由划痕产生的除外)。 5.2.13. 贴纸粘性测试 5.2.13.1. 适用范围:粘贴在产品(不包括布类或毛绒)及包装上的标签贴纸。 5.2.13.2. 测试仪器及工具:810#胶纸 5.2.13.3. 测试方法: 1)如是用于水中玩的玩具,则在测试前需在预期使用的水中浸24小时后取出干燥; 2)对于不会在水中玩具耍的玩具,则在测试前,样办分别经常温、老化、潮湿处理; 3)将810#胶纸贴在待测试的贴纸表面至少2″长度,并用手指排尽胶纸下的气泡,如果贴纸长度小于2″(50mm)则完全覆盖贴纸; 4)30~90秒后,以垂直贴纸表面90°的方向快速拉脱胶带。 5.2.13.4. 判定:贴纸有粘性的一面随测试胶纸一起脱离粘贴表面为不合格。如贴纸只是上下分层,则可接受。 5.2.14. 冲沙测试 5.2.14.1. 适用范围: 1)户外玩具; 2)PVC制成的含在嘴里的玩具,或具有饮食器皿特征 的任何玩具或玩具部件 3)玩具枪 5.2.14.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冲沙仪(见附图):导管必须牢牢地垂直固定在可以装约25磅沙的容器上面。容器上有一个45度角放置样本(有涂层的样本)的支架.该支架放置的位置应能使导管正对在样本被测试表面上方。令导管和样本的最短距离为10.1″。 2)沙:经过5分钟的连续筛选, 不能有超过15%的颗粒留在20号(850m)筛上,也不能有超过5%的沙穿过30号(600m)筛孔。沙用完50次就要更换。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5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14.3. 测试方法: 1)将规定量的沙粒每次以2公升的量倒入漏斗,沙粒量见下表: 产品类型/范围 电镀表面 室外玩具、玩具枪 PVC入嘴的玩具 热转印表面 冲沙量 2公升 8公升 10公升 根据产品的规格,决不少于5公升 2)将样品置于冲沙仪出口下方,距管口1″,并保持与沙流方向成45°角; 3)抽出塞,让沙粒自由流下; 4)流完规定的沙量后,检查样办表面,记录试验结果。 5.2.14.4. 判定: 测试完之后,被测试面不可出现露出底色。 5.2.14.5. 附图 5.2.15. PVC硬度测试 5.2.15.1. 适用范围:所有软胶产品 5.2.15.2. 测试仪器及工具:TYPE A硬度计、介刀或剪刀 5.2.15.3. 测试方法: 1)在被测试件上选择一个厚薄均匀的平面; 2)在选定平面上剪下长宽为5mm的四方形胶块,如厚度不够6mm,则在此部件的其它部位剪取相同尺寸及厚度均匀的胶块与之重叠,可用三块或以上直至达到6mm以上的厚度;确定后,将样办放于硬的平板上(搪胶件一般测内表面的硬度),如:玻璃、平钢块; 3)将硬度计指针归零,然后将硬度计以适当力量慢慢垂直下压,使硬度表底脚平面刚好贴紧被测量胶件平面; 4)压至样办平面后1秒钟内读取指针所指的最大硬度刻度; 5)在同一样办的不同测试点,再重复2)、3)、4)项两次;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6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6)将同一样办取的三次数据,取其平均值为此样办测试的硬度。 5.2.15.4. 判定: 若超出该产品要求的硬度规格范围,则不合格。 5.2.16. 搪胶件生熟测试 5.2.16.1. 适用范围:所有搪胶产品。 5.2.16.2. 测试仪器及工具:亚司通,夹钳。 5.2.16.3. 测试方法: 1)将样办切开,选择最厚的区域; 2)将待测样品弯折,使其内表面向外; 3)用夹钳夹紧样品,以保持弯折的状态; 4)在测试样品内表面的折叠线上涂上一层(约2~3滴)亚司通溶液; 5)等待3分钟,检查测试表面。 5.2.16.4. 判定: 样本测试表面若有可见的裂纹,则按以下判定: a.产品的适用年龄为3+,则判为可靠性; b.产品的适用年龄为3-,则判为安全性。 5.2.17. 橡胶耐磨测试(擦油测试) 5.2.17.1. 适用范围: 1)所有玩具或部件,但不包括镜面物体及织物,其可接触的印刷、喷油、植毛、电镀或标签等表面; 2)免除情况:Mylar镜子,布类部件; 5.2.17.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Eberhard Faber #400橡胶擦笔:擦笔的橡胶圆头必须外露出约0.25″; 2)重量基子:1.70±0.25磅的; 5.2.17.3. 测试方法: 1)选定被测试物体表面及确定此表面必需干燥; 2)擦胶笔垂直于测试表面并加上1.7±0.25磅的重量基子; 3)以笔尖垂直于测试表面来回磨擦同一测试面5次,磨擦长度至少移动2″,如果表面小于2″,则测试整个样办长度; 4)测试表面的涂层不能被擦胶笔擦掉,检查涂层有否露底色。 5.2.17.4. 判定: 表面涂层不能被擦掉导致露底。 5.2.18. 声压测试 5.2.18.1. 适用范围: 1)所有可产生声音的产品; 2)但不包括须通过儿童吹气才能发声的玩具,例如口哨和其它吹风乐器; 3)依赖于孩子的力量才能发声的玩具(摇铃玩具和挤缩玩具除外),例如敲击乐器,钟,等等; 5.2.18.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B&K2238声压计或B&K公司相同类型声压计; 2)标准台-木制的台,台面厚为40-100mm,面积约为0.5m2,台的高度大约为0.75m;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7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3)直尺; 4)静音房:待试样本的周围39″(1m)内无硬面(如墙壁,天花板,地板或其它更大的阻挡物);环境的声级比被测的发声装置至少小于10dBA。 5.2.18.3. 测试方法: 1)除非另有要求用外电供电测试外,电池操作玩具须用新电池供电测试; 2)测试声音方向,除非另有规定外,需选择发出声音最大的方向来测量; 3)测量时,仪表的档位应该设定到FRONTAL模式; 4)在测试之前仪表应选用校准器对仪表进行校准; 5)将被测量产品在标准台面放稳,确保产品离周围距离至少1m; 6)将被测试产品发声最大方向正对住声压计的麦克风。除非另有规定外,距离为9.8″; 7)设定好声级计,触发产品发声,测量声音dB; 5.2.18.4. 判定: 如超过产品规格要求的可靠性规格,则判为可靠性缺陷; 如超过安全性规格,则判为安全性缺陷。 5.2.19. 电池盒测试 5.2.19.1. 适用范围:带有电池盒的产品 5.2.19.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直钢丝:直径为0.5mm(0.02″)及长度至少为25mm(0.98″)。 2)假电池:符合ANSI C18.1M,Part1-2005及IEC 60086-2要求的尺寸。 3)万用表:电流档必需能测量至20 Amperes。 5.2.19.3. 测试方法: 1)测试前样板的预处理: a.抛掷、冲击和推翻测试 b.扭/拉力测试 2)直钢线测试: 尝试用直钢丝将不同电压的部件短路。如果不能清楚地看出不同电压的两个部件之间是否已经短路,可用电流表检测电流的流动。用直钢丝探测时适用下列规则: a.应用直钢丝前要将电池(用直径最小的假电池)安装好,但不可封上电池门; b.可分离部件可能需要打开或取下来; c.钢丝长度的选择应使不同电压的部件发生短路情况的可能性最大,或可使用多种长度的钢丝,但每一次只能使用一条钢丝; d.不要用力将钢丝放置于任何部位,如果遇到阻力,则停止; e.直钢丝可伸入电池盒中,如果这种方式可能产生短路; f.探测能容纳钢丝的任何孔(或洞),但不要将钢丝投入包围物中的孔(或洞)中; g.如有两个以上地方可短路的话,分别将其短路做测试; 3)电池正反装测试:确定适用的电池型号(AAA、AA、C、D),以此型号的假电池(大、小尺寸)分别进行正反向试装; 4)标识与说明:检查电池盒内或盒上的标明(包括电池型号、正负极、电压标识)是否正确与完整; 5)3岁以下电池操作的玩具,则需要进行§5.2.20电池漏液保护测试; 5.2.19.4. 判定: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8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1)直钢线测试:不能有任何短路现象; 2)假电池正反装测试: a.正向装入电池盒,假电池必须良好接触正极电池片和负极电池片; b.反向装入电池盒,假电池的负极不可接触到正极电池片; 3)标识与说明: a.在电池盒内或盒上要标明电池电压(单位:V); b.如果有多于一个的电池被使用,极性也应标识,应在电池盒内外适当的地方标识电池的实际尺寸(即AAA、AA、C、D)或按比例缩小的电池形状及其电压(单位:V); 4)结构要求: a.纽扣电池和R1电池要借助工具才能接触,除非盒盖在至少同时用两个独立动作之后才能打开; b.3岁以下的玩具,电池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是不可触及的,除非电池盒盖在至少同时用两个独立动作之后才能打开; c.充电电池不论玩具怎样放置均不应泄漏,电解液应不可触及,即使使用工具打开帽子或类似部件。 5.2.20. 电池漏液保护测试 5.2.20.1. 适用范围:所有3岁以下电池操作的玩具,但不包括纽扣电池和充电电池玩具。 5.2.20.2. 测试仪器及工具:一个容量为5.5ml,最大精度为0.1ml的试管 5.2.20.3. 测试方法 1)提前预处理样办做以下测试,且一个样办只做一种测试: a.坠落、冲击各推翻测试方法指引 b.压力测试方法指引 c.扭/拉测试方法指引 d.模拟老化及储存测试方法指引 e.针对带垫圈的电池箱,需在室温下襬放预处理24小时; 2)打开电池箱,使电池箱面朝上; 3)在电池箱每个端点(即电池两个末端的摆放位置)分别注入规定的水(见下表),一次只能注入一个端点; 电池尺寸类型 测试需水量 AAA 1.0ml AA 1.0ml C 4.1ml D 5.5ml 4)锁紧电池门,并将产品装成最终的组装成品; 5)将样办以最不利的方向摆放在一个易明显知道有无漏水的表面上; 6)30分钟后检查是否有水漏出; 7)电池箱里所有端点都必须完成以上的步骤,才算此产品完成漏液测试。 5.2.20.4. 判定: 水(模拟电解液)不能流到可接触的产品表面。 5.2.21. 表面可洗性测试 5.2.21.1. 适用范围:表面可清洗或擦洗(非机洗或干洗)的纺织产品。 5.2.21.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白色棉抺布; 2)3磅重钢块,其外形尺寸为2″×2″×3″; 3)规定的清洁剂,若无规定则用普通的玻璃清洁剂; 5.2.21.3. 测试方法: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19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1)将产品放置于一个平面上,展露出被试区域 2)用自来水,湿透抺布; 3)用布包住钢块,2″×3″的面向下; 4)以垂直于钢块3″长的边的方面,使抺布在待试面上来回磨擦50次(1次包括一个3″长的来回) 5)将玻璃剂喷在同样区域(喷4-5下即可) 6)按步骤4)在同样位置做20个来回(3″行程) 7)用干洁的抺布擦去残留的清洁剂,使其风吹干。 5.2.21.4. 判定: 产品不能产生危险情况及外观缺陷。 5.2.22. 过色测试 5.2.22.1. 适用范围:7岁以下销售到日本的玩具,如:橡胶、塑胶制品、五金产品。 5.2.22.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白色背景:用于观察颜色变化; 2)试管:内径20mm,外径24mm,长度20cm,最小刻度为5ml,最大刻度为50ml 5.2.22.3. 测试方法: 1)将塑胶、橡胶、五金部件的表面,按每cm2为2ml浸入水中,水的温度为40℃; 2)用一个盖子盖住,在40℃的温度中维持10分钟; 3)用试管注满水; 4)将试管垂直并平行,对着白色的背景观看; 5.2.22.4. 判定:水不能有明显的变色。 5.2.23. 固体玩具燃烧测试 5.2.23.1. 适用范围: 1)适用固体玩具(有不能脱去的布料的固体玩具); 2)玩具上可自由分离的固体附件; 3)免除情况:细绳、纸张、包装物料、乒乓球、可拆卸或单独的布料、胶膜等; 5.2.23.2. 定义: 1)最大轴线:连接产品端部及最远部位的最大尺寸距离的直线。一个产品可能有多个最大轴线(附图1),但长度必须是相等的; 5.2.23.3. 测试仪器及工具: 1)石蜡蜡烛:直径≥1.0″(25.4mm),灯芯露出的长度在0.25″~0.50″之间,以确保火焰高度在5/8″(16mm)至1″(25.4mm); 2)钉板:尺寸为10″X1″; 3)秒表:精确到0.1秒的; 4)灭火器:C02或无副作用的相似品。 5.2.23.4. 测试方法: 1)将准备好的样品(数量最少为4个)放在室温环境下,实验区域在试验后必须能通风并清除测试残留物; 2)如果产品需要成年人组装,则必须在组装完成后方可进行试验,永久性连附在产品的附件必须与试验样品在一起;如有可移衣布,此衣布应移除; 3)试验时样品的温度必须在20°C-30°C之间,湿度在20%-70%之间; 4)清洁测试夹具上可能的杂质及测试残留物;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0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测量样品的尺寸,并在设备上放好样品使最大轴线呈水平方向。在最大轴线方向上放置标尺,以便测试燃烧距离; 6)确定样品的方向后,沿最大轴线方向支撑好样品而不能使样品向下弯折,并确保支撑设备不影响燃烧物料火焰的扩散; a.测试长发的燃烧性能时,为尽量将头发放平需足够的支撑时,必要时在一些钉子之间加拉细铁丝(24AWG或更高)。除非头发的长度超过肩膀,否则不需要以上附加支撑; b.以下程序是将头发作为测试整个玩具的一部分。玩具面朝下测试时,则头发在玩具后背水平放置;若玩具平躺着测试,则头发应水平放在玩具下。不能在垂直状况下测试计算头发的燃烧率; 7)将一个(或多个)样品在最大轴线的一端点燃,而另一个(或多个)样品在另一端点燃。根据经验将样品以最不利的方式放置; 8)端住蜡烛,将火焰的内焰尖接触样品最大轴线方向的末端表面(如图2),持续5秒或直到开始燃烧。如果火焰近前的样品融化而使样品末端远离火焰时,移动蜡烛靠近样品以延续5秒或直到开始燃烧。如果一接触样品就开始燃烧,则固定蜡烛位置任火焰燃烧。要常修剪蜡烛及灯芯,以保证火焰的高度在5/8″~1″(16~25mm) 之间; 9)移开蜡烛,用秒表测定燃烧时间,不能允许样品自燃的时间超过60秒; 10)自燃超过60秒后,用灭火器完全熄灭火焰; 11)根据燃烧区域计算最大轴线方向上样品的燃烧长度; a.不能燃烧的产品无须计算燃烧率即可接受;若样品在60秒内自己熄灭,在计算燃烧率时将真实的燃烧时间作为分母,最大轴线方向的燃烧长度(图3中的A、C点距离)为分子;例如,某产品在20秒内燃烧了3″后自己熄灭,则燃烧率为:3″/20s=0.15″/s; b.如果产品不能自己熄灭,燃烧时间可持续60秒。计算燃烧率时就用60秒内燃烧区域的长度。例如,产品在60秒内燃烧了9″,则燃烧率计算为9″/60s=0.15″/s。 5.2.23.5. 判定: 1)不能使用以下物料:赛璐珞(纤维硝酸盐)及在燃烧时有相同性能的物料; 2)沿其主轴线方向的燃烧率必须≤2.5mm/s; 3)如果样品的燃烧率大于2.5mm/s而小于3.75mm/s,可接受,但需采取措施以改进相关性能; 4)如果一个样品的燃烧率大于(或等于)3.75mm/s,则另加的4个样品重复试验(仅重复一次);加试样品中有一个的燃烧率≥3.75mm/s,则拒收; 5.2.23.6. 附图 测试火焰的内焰尖 样品 蜡烛 燃烧区域 点燃点 图1 图2 图3 5.2.24. 模拟食物测试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1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24.1. 适用范围: 1)不论年龄分级,所有销往法国市场和客户ARGOS(英国的一家零售商)的有意和无意的仿制食品玩具; 2)不论年龄分级,其它所有在气味、外观、颜色、形状或包装上可以让儿童将其同真正的食品相混淆的产品; 5.2.24.2. 测试仪器及工具:见判定所涉及的仪器; 5.2.24.3. 测试方法:无 5.2.24.4. 判定: 1)不能有潜在危险性利边与尖点; 2)适用3岁和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产品不能有小物体,依据§5.2.6细小物体测试中的要求进行评估; 3)硬币形状的部件其直径须大于或等于2″(50.8mm); 4)适用3岁和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产品依据§5.2.3咬力及撕咬测试中的要求进行测试时,待测试部件一定不能出现危险状态(例如:松脱出来的小对象)。 5.2.25. 弯曲测试 5.2.25.1. 适用范围:以金属丝或其它可以固形的物料来定形的产品及部件。 5.2.25.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虎头钳:钳口上有两块角度互为120°的包金箔钢片或不锈钢片; 5.2.25.3. 测试方法: 1)将样品夹入虎钳上的两个保护片内,在夹入时注意样办高出保护片夹位的长度(以夹紧为准); 2)若样品高出保护片夹位的长度小于2″(51mm),则在样办最高点以垂直方向施力,不可超过要求磅数; 3)若样品高出保护片的长度≥2″(51mm),则在2″处以垂直方向施以要求的磅数(0-18个月产品为12磅;>18个月产品为17.5磅); 4)向任一方向施力,使样品弯曲接近60或达到要求的磅数,再向相反方向施力,使样品弯曲120或达到要求的磅数; 5)每循环由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构成: a.两次120的弯曲, b.在达到要求的受力磅数状态两次最大角度的弯曲。 6)以2秒一个循环的频率重复30次,每完成10次后休息60秒。 5.2.25.4. 判定:固形物料不得破裂或断损及产品必须无尖点及利边等安全性问题 5.2.26. 可接触性测试 5.2.26.1. 适用范围: 1)所有的产品和部件; 2)免除情况:当尖点紧靠平面及尖点与平面的缝隙≤0.020″(0.51mm)时,则尖点是不可触及的; 5.2.26.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接触探头A:3岁及3岁以下产品使用; 2)接触探头B:3岁以上产品使用; 5.2.26.3. 测试方法: 1)确定可疑的点或边缘是否可触及,参照下表找出探头正确的插入深度。插入时探头上的每个节点都可作90°旋转,以模仿真手指关节的运动;若玩具的适用范围跨越两个年龄组别,则分别用两种探头测试; 孔(或洞)的最小宽度 探针 探头插入深度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2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小于探头手柄的直径 大于探头手柄的直径,但少于7.36″(186.9mm) 大于探头手柄的直径,但少于9.00″(228.6mm) 等于或大于7.36″(186.9mm) 等于或大于9.00″(228.6mm) A&B A 至探头手柄前端(靠探头) 至孔(或洞)的最小直径的2.25倍 B A B 不受限制(可将整枝探头插入) 5.2.26.4. 判定: 1)产品的任何部份只要能和接触探头手柄前端的任何部份接触,则认为是可触及的。 5.2.27. 淋雨测试 5.2.27.1. 适用范围: 1)所有室外使用电池操作玩具; 2)免除情况:遥控车; 5.2.27.2. 测试仪器及工具:淋雨测试架 5.2.27.3. 测试方法: 1)调节出水量,使每个喷管的水压到达5帕; 2)将产品放在水喷射中心位置,面向喷水的方向淋雨10分钟; 3)依次旋转产品90°,4个角度各淋雨10分钟; 4)淋雨40分钟后,旋转产品,将它最容易被水淋到的2个角度各再淋雨10分钟; 5)测试开关和其它功能按键10次。 5.2.27.4. 判定:测试后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规格的功能要求。 5.2.28. 盐水测试 5.2.28.1. 适用范围:产品所用之金属件或产品规格规定要做此测试之电子零件及其它零配件 5.2.28.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密封箱; 2)焗炉:能维持56℃±2℃; 5.2.28.3. 测试方法: 1)将被测试样本放到盛有5%浓度盐水(5克盐与95克的蒸馏水混合而成)的密封箱内,样本与盛放盐水的容器用网板分隔开; 2)然后将密封箱放入焗炉内24小时, 焗炉维持56℃±2℃; 3)取出样本,常温下摆放5小时,然后检查样本有否生锈。 5.2.28.4. 判定:检查并记录测试后出现的锈渍情况 5.2.29. 胶袋/薄膜厚度测试 5.2.29.1. 适用范围: 1)弹性的塑料薄膜和胶袋,其短边尺寸>3.9″; 2)弹性胶袋短边尺寸≤3.9″,而且开口周长14″(360mm); 3)带拉绳的袋; 4)免除情况: a.用网状或筛孔材料制成的塑料袋; b.收缩薄膜包装,一般当使用者打开包装袋时薄膜就破坏;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3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29.2. 测试仪器及工具:厚度测量仪 5.2.29.3. 测试方法: 1)沿最长边打开已封口的塑料袋和部分封口薄膜片的封口,使之成为一块塑料片,应避免明显的拉长或折皱; 2)将测量仪器的测量表面清理干净,测量时注意不要使塑料或薄膜片扭曲、折皱或拉长; 3)沿塑料片的对角线测量10个读数,各测量点的位置至少距离塑料片的边缘0.25″(6.4mm),计算10个读数的平均值; 5.2.29.4. 判定: 1)弹性的塑料薄膜:厚度的平均值须≥0.038mm(0.0015″),而且单个读数必须≥0.036mm(0.0013″); 2)开口周长大于355mm(14″)带封口拉绳的塑胶袋:必须由透气性材料制成。 5.2.30. 电脑纹扫描测试 5.2.30.1. 适用范围:凡是印有电脑纹的卡通箱、彩盒等印刷包装品均属于此范围. 5.2.30.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专用STRATLX XAMINER ELITE电脑纹扫描仪一台; 2)扫描笔:6MIL ,20MIL各一支; 5.2.30.3. 测试方法: 1)对于直接印在卡通箱上的电脑纹: a.用20MIL扫描笔连续扫描3次,若每次扫描的级别为A或B或C或D,则此电脑纹OK:若3次中有1次或以上为F,则按下列方法再扫描; b.将前3次的结果记录下,并再扫描7次,将此7次的结果记录下,共有10个结果. c.按照下表级别所代表的值来计算此10次的总分,然后除以10取平值 A B C D F 扫描等级 对应分数 4 3 2 1 0 d.其平均值如>=0.5则合格,否则此电脑纹为不合格. 2)对于电脑纹印在贴纸上的,再将此贴纸贴于卡通箱及彩盒上的电脑纹: a.用扫描笔(卡通箱的电脑纹用20MIL/彩盒的电脑纹用6MIL的扫描笔)连续扫描3次,若每次扫描的级别为A或B或C,则此电脑纹为OK,若3次中有1次或以上为D或F,则按下列方法在扫描: b.将前3次的结果记录下,并再扫描7次,将此7次的结果记录下,则有10个结果。 c.按前述方法计算其平均值,如平均值>=1.5则合格,否则此电脑纹为不合格. 3)如客方无用扫描笔的要求,本厂电脑纹可以用扫描仪上的LASER头代替20MIL扫描笔,其测试方法同上。 5.2.30.4. 判定: 扫描后,扫描仪屏幕显示的数字(或字母)须与被扫计算机纹下面的数字(或字母)完全一致,及扫描的级别需符合相应的级别(如客户另有级别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来判定),否则则不合格。 5.2.31. 压箱测试 5.2.31.1. 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运输箱或独立装运的产品箱 5.2.31.2. 测试仪器及工具: 两块1M×1M的平整木板 5.2.31.3. 测试方法 1)测试前先检查卡通箱,以确保卡通箱测试前无损坏;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4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2)把卡通箱按箱上文字可以正常阅读的方向放在木板上,让卡通箱的“底部“完全由木板支承着; 3)放置另一块胶合板于外箱的顶部,确保胶合板完全覆盖外箱; 4)把木板放在卡通箱上面; 5)计算压力值(磅或Kg): L=W x [(H-hs)/hs] x F L=外箱承受负荷,单位:磅(或公斤) W=外箱毛重,单位:磅(或公斤) H=外箱堆跺高度20英尺(6米) hs=单个外箱高度,单位:Inch(或cm) F=3(补偿因素,常数) 6)在木板上施加所需要的重量,然后保持一小时,或直到试验失败。 5.2.31.4. 判定: 1)运输外箱及独立包装箱不能有严重的外观损坏; 2)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规格的要求。 5.2.32. 运输测试 5.2.32.1. 适用范围:以卡通箱包装或独立装运的重量≤100磅的产品。 5.2.32.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刻度尺; 2)可调速度(RPM)及自动时间的震台; 3)跌箱测试仪; 5.2.32.3. 测试方法: 5.2.32.3.1. 震箱: 1)对卡通箱内的物品进行外观与功能检验,确认与测试无关的缺陷; 2)将待测试的卡通箱摆放在振机台上; 3)调节围栏,使其与箱之间的距离约为1″,不可把卡通箱捆扎死以免限制卡通箱移动; 4)除非产品规格书特别要求,将震动频率设置为200±10rpm/min,时间设置为1小时,开始试验; 5)震动一小时后,将样办水平转动90°再震1小时,共震2小时。 5.2.32.3.2. 掟箱: 1)根据箱的毛重,依照下表确定跌箱高度(提起箱后,箱的最低点与地面的高度为投箱高度); 卡通箱重量 跌落高度 跌落顺序 跌落卡通箱#1 顺序 卡通箱#2 0-20磅 30″ 1 A B 2 AC BD 3 AB AB 20.1-40磅 24″ 4 AE BF 5 40.1-60磅 18″ 6 7 60.1-100磅 12″ 8 9 10 2)按“一角三边六面”的顺序跌箱,释放卡通箱时需确保让其自由跌落在地板上,顺序可参照下表及附图: ABDC EFHG ACGE BDHF ABFE CDHG ABDC EFHG ACGE BDHF ABFE CDHG 5.2.32.4. 判定: 产品外观/卡通箱外观/功能无缺陷及有无出现安全性问题,否则为不合格。 5.2.32.5. 附图: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5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5.2.33. 老化(储存模拟)测试 5.2.33.1. 适用范围:所有产品。 5.2.33.2. 测试仪器及工具: 焗炉:可保持温度在56±2℃; 5.2.33.3. 测试方法: 1)将焗炉设置为56±2℃ 2)将封好的卡通箱或单个产品放入炉内保持48±1H; 3)从焗炉内取样本,在室温23±2℃下摆放至少4H; 4)评估产品外观、功能及其他要求的测试; 5.2.33.4. 判定: 1)产品外观及功能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2)如有要求,抽取样办进行相关的滥用测试并按滥用测试要求进行评估是否合格。 5.2.34. 环境(冷热处理)测试 5.2.34.1. 适用范围:在运输、储存或使用时会遭受到冷热环境变化影响的产品; 5.2.34.2. 测试仪器及工具: 1)焗炉:可保持温度在56℃±2℃; 2)雪柜:可保持温度在-18℃±3℃; 5.2.34.3. 测试方法 1)检查测试样本外观、功能,确认此测试前的缺陷; 2)样本放入雪柜约4±0.25小时; 3)从雪柜取出样办,在正常室温间存放约4±0.25小时; 4)再将样办放入焗炉约4±0.25小时; 5)从焗炉内取出样办,在正常室温间存放约4±0.25小时; 6)重复按2)至5)步骤再做两次。 5.2.34.4. 判定: 1)产品外观及功能符合产品规格书要求; 2)如有要求,则抽取样办进行相关的滥用测试并按滥用测试要求进行评估是否合格。 5.2.35. 潮湿测试 5.2.35.1. 适用范围:所有产品。 5.2.35.2. 测试仪器及工具:湿度炉 5.2.35.3. 测试方法: 文件編碼: 文件版本: QM-WI-103 D 頁號 Page 26 of 26 展恒玩具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档案名称 QA测试方法指引 1)将样办放入湿度炉内(设置为温度32℃±2℃,湿度90±5%),保持24小时; 2)取出样本,在室温(温度为23C2C, 湿度20%-70%)下放置最少4小时。 5.2.35.4. 判定: 1)产品外观及功能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2)如有要求,则抽取样办进行相关的滥用测试并按滥用测试要求进行评估是否合格。 6. 記錄 无。 7. 參考文件 7.1. ASTM F963-03 7.2. EN-71 7.3. EN 50088 7.4. MATTEL Q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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