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管理制度
ZR/GL·158-2015
一、目的:为弘扬企业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和谐
优美的工作环境,更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车间生产状况下人员离岗吸烟状况。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外来人员。 三、管理内容:
1. 公司禁烟场所:生产厂区内(包括各车间办公室、厕所、通道、设备部门口)禁止吸烟。
2.公司统一设立吸烟区:门卫、食堂、宿舍区、办公楼四个场所可以吸烟。 3.除公司规定的允许吸烟处,其它地方一律严禁吸烟。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80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 每日指定吸烟时间为上午10:00—10:10,下午为13:30—13:40,15:30—15:40。
5.员工在规定时间外吸烟的,对当事人作20元/次罚款。
6.所有外来人员,特别是外来车辆驾驶员,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吸烟规定。对于顽固 不听从者,公司将给予强行清离出厂,情节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7.公司员工允许吸烟点内吸烟,但如把烟蒂、烟灰乱仍于公司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按违规论处,对当事人处于20元/次罚款。
8.对违反规定吸烟人员,公司所有员工可进行举报,办公室查实后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举报乱扔烟蒂等行为每次奖励20元;举报禁区吸烟行为每次奖励500元。 9.因不遵守本规定或玩忽职守而引起火险、火灾,除对造事者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10.公司全体员工应贯彻本规定,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共同做好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公司管理者要起带头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监督,做到令行禁止。
12.从规定实施之日起,凡一年内发现累计两次在禁烟处吸烟者,一律做开除处理。 13.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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