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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2021-11-20 来源:乌哈旅游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是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新增设的犯罪。

一、十四岁的法律规定

不满14周岁的(含14周岁生日当天),对任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4周岁生日的第二天到16周岁生日当天),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仅限于这类罪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二、劳动仲裁调解

劳动仲裁调解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共多少章多少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开始施行,是在2006年公务员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调整,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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