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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023-08-21 来源:乌哈旅游

雇请临时工是劳动关系。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直接上岗入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签劳务合同,要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采取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劳动用工形式。

二、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可以签多久

《劳动法》上并没有临时用工及正式用工的概念。您所说的“临时劳动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概念比较接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可见,《劳动合同法》并未限制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期限,仅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三、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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