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随便进入。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如果需要进入公民的住宅之中,需要出示警官证向公民证明自己的身份即可进入搜查,公民需要进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明。确需立即检查的,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宅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件。“警察”一词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一定的标准设立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官。一般是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在警察机关行使警察权力、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起,每年的1月10日将设置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警察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防范和惩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犯罪分子。
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搜查一般需要以下程序:
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
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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