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目前我国并未开征遗产税,所以不用交税。但在继承房子中有过户费用的产生,具体如下: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万-1000万是千分之2.5。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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