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种植粮食,不仅可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东北四省还可以申请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除此之外,种粮大户还可以申请规模经营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各个地区不一,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
2.粮食生产者补贴,补贴范围主要是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地区,对象为玉米、小麦、水稻、大豆种植户,一般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30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255元/亩,水稻生产者补贴地表水133元/亩、地下水93元/亩,小麦生产者补贴每亩110元左右。具体补贴详情可以关注下发的《一号文件》和《春耕工作指南》,各个省份标准有所差异。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会在6月30号之前发放到农民手中。但具体发放时间,跟农作物成熟时间,以及省份政策等有关,一般情况下,粮食成熟较早的华中地区,发放时间为3到5月份,粮食成熟较晚的华东地区,要等到6月份。
而关于生产者补贴,按照黑龙江《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将在9月30日前安排下发打卡。而按照往年的下发时间,黑龙江省预计10月份开始陆续发放;吉林省预计在11月份左右开始陆续发放;辽宁省预计在11月份左右开始陆续发放;内蒙古预计在10月末、11月初陆续开始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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