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文字、数字、线条更改一般是杠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变更通知或其他变更批准文件编号。 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图上各种变更的引出线应与图框平行,并不得相互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5、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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