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是好单位。
畜牧局已经全部并入农业农村局,作为二层局存在,人员随单位职能整建制划转,保留身份和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原来畜牧局是行政机关或参公性质,并入农业农村局依然保留行政和参公属性,享受公务员待遇,反之原来设置的是普通公益类事业单位,并入农业农村局后继续以公益类事业机构存在,原则上不置换编制性质。
现在畜牧局是政府职能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良种畜禽的引进、培育与推广;主管种畜禽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按标准对种畜禽场进行验收,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商品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法规,指导畜牧业生产, 负责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畜牧业产品的质量管理;
负责畜牧业其他项目的审核、论证、 申报工作;研究制定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供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本地区的畜牧业疾病防控,及疫情上报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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