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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该有什么办法

2020-04-30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6月底到8月初,有近300家P2P平台暴雷。只要是能够被警方立案的平台,其立案回执上均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别情节严重的平台会以集资诈骗立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之所以警方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平台立案侦查,是因为P2P平台本身存在自融问题。而自融就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投资时,我们一定要保存好投资的各类证据,比如借款合同,项目介绍,转账记录,投资凭证,宣传广告等等,发现平台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到现场谈判,谈判不成立即报案,警方立案后,要尽快将自己投资的证据材料交给公安局经侦大队,可以当面或者邮寄,部分公安局的网上平台也可以递交报案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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