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受让人受让租赁物后负担哪些义务?

受让人受让租赁物后负担哪些义务?

2022-08-27 来源:乌哈旅游

①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且并非仅以消极的不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办条件,而须在租赁期限内积极地使承租人使用收益。由于受让人继承了出租人的地位,在租赁关系存续中,若租赁物出现损害或瑕疵致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时,受让人便负有保持租赁物合于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

②维修义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遭到毁损,为保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状态,在维修有必要和可能情况下,受让人应当予以维修。

③妨害除去的义务。与维修义务基于同一事由,为保持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在租赁物出现妨害或有妨害预兆时,受让人须尽力除去或防止其发生。

④瑕疵担保的义务。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为目的,使出租方负瑕疵担保责任能有效促成此目的的实现,也是租赁权物权化的一个表现。

⑤履行原租赁合同所订的其它义务。买卖不破租赁在法律上使受让人强行承受出租人的地位,受让人须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例如关于原租赁合同之租期的有无和长短,依原约定,受让人无单方面变更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之前,不动产的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时或者是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将不动产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如实告知对方,否则视为不履行险合同的告知义务,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由出卖人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损害赔偿。

一、房屋转让协议和租赁协议有哪些区别

租赁协议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协议是让与人转让标的物权利的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一般归受让人所有,受让人支付对价。两者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承租人的使用和收益是直接目的。承租人取得的只是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而不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在转让合同中,出卖人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受让人支付对价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转让”一词的多义性,转让合同不是一种基本的合同类型,其范围远远大于销售合同。它甚至可以包括租赁合同。例如,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将店铺转让给分承租人。此外,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融资租赁合同等各种交易形式的出现和实践,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界限不再那么明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