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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一般每月几号打钱

2023-12-12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低保由各个地区政府每个月按时发放,一般来说,低保金会在每个月的前十日发放完毕。各地政府对于低保的发放时间规定不一样,通常是每月的1号到10号前就会发放。是由各个地区的政府发放的。
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城乡低保资金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一般情况城市低保金一月一发放,农村低保金一季度一发放,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低保资金到位情况具体的发放时间也不同。
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二、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以上人员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限制。
低保申请材料
一、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5、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6、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7、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二、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材料
1、具有我省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
4、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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