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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划分拆迁房补偿款?

2023-10-20 来源:乌哈旅游

拆迁房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和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是私房,根据房产的归属确定补偿款的归属;如果是公房,考虑公房承租权的取得方式和拆迁政策,决定补偿款的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私房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房屋性质判断。

法律分析

一、拆迁房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情况说明: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在多数情况下,拆迁的房屋都是属于私房,但是私房可能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而,在对这样的私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获得的拆迁补偿就要看房屋本身的性质,从而取得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拆迁房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和所有权归属。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对于公房的拆迁补偿款,应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公房承租权的归属情况进行具体判断。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拆迁补偿款归属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性质、所有权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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