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拆迁时企业强拆是不合法的,违法强拆需承担刑事责任。政府征地也不能强拆,应先补偿后搬迁。禁止使用暴力或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若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不搬迁,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部门应建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审计机关应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法律分析
一、商业拆迁时企业强拆合法吗?
商业拆迁时企业强拆是不合法,违法强拆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政府征地可以强拆吗?
政府征地不可以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结语
商业拆迁时企业强拆是不合法的,违法强拆将面临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造成被拆迁人受伤或财物损毁,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外,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也将受到法律制裁。政府征地也不可采取强拆手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禁止使用暴力或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部门应建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布补偿情况,审计机关应监督费用使用并公布审计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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