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转到北京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北京的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待基金到帐后,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4、如果有转移资金一并到账的情况下,需同时确认资金到账情况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一、异地医保转北京医保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如下:
1、在原医保所在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2、向原参保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医保关系转移,并填写医保关系申请转移表;
3、在社保中心的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即可;
二、异地医保转北京医保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
3、转移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转移人为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交转移人本人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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