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对方于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可以吗
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一方当事人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是否有效,这要看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接受,如果接受,当然有效;如果拒绝,肯定无效。因此,合同期限届满时违约方当事人想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或同意继续履行的表示,这时的继续履行才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该怎么解除
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是属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以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解除,不需要主张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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