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住宅出租当仓库使用的,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有约定的,一般是不用赔偿的,如果承租人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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