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复婚,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其产生与消除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需履行的手续相同,具体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户口证明,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2.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结婚证,并在复婚申请书上附注“恢复婚姻”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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