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据岗位评分的方式进行奖金分配。即对所有岗位按一定标准进行评分,将团队成员的绩效得分进行加总,用奖金总额/岗位总分,得出奖金的单元额,然后分别与不同岗位得分进行相乘即得出了岗位奖金额。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行,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进行年终奖分配时运用较多,这种方法由于只考虑了岗位差异性,而忽略了岗位上不同员工之间绩效因素,所以会打击绩效优异员工的积极性。
2.根据员工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奖金分配。即对所有岗位绩效评分,将团队成员的绩效得分进行加总,用奖金总额/绩效总分,得出奖金的单元额,然后分别与不同员工绩效得分进行相乘即得出了个体奖金额。这种方法计算方面与前一种方法比较近似,在一些项目团队奖分配时采用较多,由于只考虑了绩效得分,却忽略了岗位之间本身的差异性,常常又会影响承担责任较大岗位员工的积极性。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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