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给一审法院承办法官,不同的案件都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一个能够进行管辖的法院,而要是当事人觉得该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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