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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虚假结果怎么办?

2023-09-08 来源:乌哈旅游

司法鉴定虚假结果可要求重新鉴定并对相关人员处罚。虚假鉴定包括不依据事实证据的鉴定意见和鉴定机构拒绝鉴定的违法行为。对于作假的鉴定人和机构,将受到警告、责令改正、停业处罚甚至撤销登记。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保证独立进行和客观真实的结论。虚假鉴定结果不可作为法院判决依据。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虚假结果怎么办?

司法鉴定虚假结果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同时是需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处罚。不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虚假鉴定;鉴定机构受到暗示、打招呼有意不予受理鉴定,并出具虚假理由的退回函,也同样属于虚假鉴定的违法行为。

司法鉴定作假的相关处罚

1、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

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必然需要根据相关的规范标准来进行确定的,通常状况之下的话,司法鉴定需要按照公平客观的原则来决定。如果有人出具虚假的司法鉴定结果,那么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同时,虚假司法鉴定结果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

结语

司法鉴定虚假结果应要求重新鉴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不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虚假鉴定,鉴定机构受到暗示、打招呼有意不予受理鉴定,并出具虚假理由的退回函,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司法鉴定作假,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纪律,否则将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者,将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可能撤销登记。若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其中合法性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性保证鉴定结论客观、科学、真实、公正,客观性要求鉴定结论真实全面。虚假的司法鉴定结果不应作为法院判决依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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