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时,员工能否得到补偿,需要看搬迁是否会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工厂搬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通常是没有赔偿的。如国搬迁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如果工厂搬迁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工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怎么办呢?,维权方式如下:,1、与工厂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2、如果公司拒绝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3、依法申请调解、仲裁。4、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工厂搬迁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需要视情况稳定的。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工厂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您明白了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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