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
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作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拓展延伸
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及合规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而言,试用期的合法性同样适用于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相互了解,确保雇员的适应性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在试用期内,雇主有权解雇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而员工也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然而,试用期不能成为雇主滥用权力或歧视员工的借口。因此,雇主在设定试用期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公正和合理。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合规解析需要综合考虑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以确保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禁止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需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确保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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