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会中止的情况主要包括:
1、被告人逃脱司法机关控制的;
2、被告人身患重病,无法出庭的;
3、自诉案件的原告身患重病,无法出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具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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