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侵权行为。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体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等再现他人肖像的行为。
2.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未经肖像权人而使用,侵害肖像权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
3.赔偿责任的过错程度要求。
4.不以财产损害为构成要件。肖像权仍在遭受非法侵害以后,即使未造成财产的损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费用等。
5.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皮升做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笑孙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燃衡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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